《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21年8月16日,保定市人民政府印发《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解决我国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之策,也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内在要求,更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举措。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着力发展“绿色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2021年4月2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通知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发改委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实施意见》,经市政府同意后,以保定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二、总体把握
文件准确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整体谋划、系统部署、协同推进。一是全面对标对表。对照河北省《关于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21〕22号),围绕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和基础设施、绿色技术、法律法规政策等6个方面重点任务,逐项细化实化工作举措,明确时间节点和阶段目标,力求做到目标量化、任务明确、措施具体,确保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是突出保定特色。聚焦我市产业优化升级、能源结构低碳转型、运输结构调整等重点难点问题,明确了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增强贯彻落实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主要目标、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完善法规政策体系等7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目标。主要包括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2025年、2035年主要目标。
第二部分,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从加快产业绿色转型、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壮大绿色环保产业等4个方面作出部署。
第三部分,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紧紧围绕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制定推进措施。
第四部分,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围绕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五部分,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从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发展水平、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等4个方面明确了工作举措。
第六部分,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主要包括鼓励低碳核心技术攻关、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等2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第七部分,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围绕强化法规支撑提出了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保障措施。
四、出台意义
《实施意见》的出台,对加快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提供了根本保障;对进一步缓解资源环境约束矛盾,建设生态文明高地,必将产生积极影响;对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必将发挥重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