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要求,我局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结合国家、省相关政策要求和其他省市成果发布经验,经多方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形成了《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起草背景及工作概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建立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工作要求,河北省作为全国第二批“三线一单”编制省份,积极谋划推动省、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按照国家、省安排部署,保定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协调小组统筹协调,积极推动落实,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三线一单”编制工作,聘请国家“三线一单”政策支撑单位清华大学作为技术编制单位,编制过程中,先后组织开展5轮次意见征求,8批次宣讲对接,于2020年11月底形成我市“三线一单”初步成果,成果先后3次经过国家级专家审核论证,经修改完善形成了保定市“三线一单”最终成果,并于4月22日顺利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成果最终审核,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安排部署,由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于6月20日前完成发布实施。
二、成果发布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以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一)《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包括我市“三线一单”成果的总体要求、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快“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和做好保障支撑等四部分要求。
1.总体要求。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坚持保护优先、推动绿色发展、突出精准管控、实施动态管理为基本原则,以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促进资源高效利用、生态系统功能提升为总体目标,按照“守底线、优格局、提质量、保安全”的总体思路,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到2025年,建立和完善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主要水体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Ⅳ类标准;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好转,PM2.5年均浓度持续降低,优良天数比例稳步提升;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进一步提升。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
2.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综合生态资源环境要素管控分区,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特征,在全市划定180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共80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各类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流廊道及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等一般生态空间;重点管控单元共90个,主要包括城市规划区、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和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环境问题较为突出的区域等;一般管控单元10个,为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
3.加快“三线一单”成果应用。一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支撑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三是做好产业准入环保支撑,四是提高生态环境监管针对性,五是强化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
4.做好保障支撑。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二是做好技术支撑,三是加强评估监督,四是建立更新机制,五是开展宣传培训。
(二)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
严格参照《“三线一单”图件制图规范(试行修订版)》相关要求,同时结合《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冀政字〔2020〕71号)附图样式,制作保定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
(三)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包括清单编制思路、总体准入清单和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3部分内容。
1.编制思路。坚持规范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动态更新的原则,制定全市普适性的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和针对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总体准入清单。包括生态空间、产业准入及布局、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总体管控要求。
3.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包括单元编码、所在区县、涉及乡镇范围、单元类型以及在空间布局约束、污染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针对性侧重提出的管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