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政办函〔2018〕1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省住建厅关于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历史建筑确定保护工作,经市住建局调查摸底、筛查认定和专家评审,市政府决定将泰宁宫等10处建筑确定为保定市历史文化名城第二批历史建筑。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根据各自职责,对历史建筑实施挂牌、登记、备案,并认真加以保护。
附件:保定市历史文化名城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0月31日
附件
保定市历史文化名城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
序号
名称
地址
建设
年代
类型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保存现状
使用现状
1
泰宁宫
涿州市
东城坊镇小马村
1947年
公共建筑
7333.26
3960
良好
正常使用
2
郝家大院
孙家庄乡北横岐村
清朝
民宅
600
100
危
3
天下第一州牌楼
涿州市范阳东路
始建于清朝2000年复建
60
4
戏楼
1948年
1000
300
5
宝胤寺
豆庄镇西何各庄村
始建于唐朝2009年复建
13334
4000
较好
6
齐村葵花粮仓
安国市齐村
1979年
590
好
闲置
7
金钥匙雕塑
安国市
金融路与药市北大街
90年代
50
使用
8
保衡路北出入口
汉阙牌楼
2007年
112
9
中国海油研究中心
办公楼
高碑店市
迎宾西路58号
1987年
办公建筑
3.2万平方米
办公
10
石碑
莲池区
百楼乡杨指挥营村
2平方米
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