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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保定市支持人工智能OPC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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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定市支持人工智能OPC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4-08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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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抢抓人工智能发展重大机遇,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繁荣数据产业生态,保定市数据局会同有关单位起草了《保定市支持人工智能OPC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人士可以在20265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bdssjjszjj@126.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保定市竞秀区东风西路1号保定市数据局数字经济科(邮编:071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保定市支持人工智能OPC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反馈意见”字样。

为方便沟通了解意见建议,请留下联系方式。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保定市数据局

202648

保定市支持人工智能OPC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抢抓人工智能发展重大机遇,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加快培育以AI+个体”为特征的新型创业主体(OPC),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打造京津冀人工智能创新创业高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1.打造OPC孵化载体。鼓励各级各类孵化器、创业孵化基地、数字产业园区及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数创港”吸引OPC入驻。为入驻OPC提供一年免费办公场地,同步配备智能体开发工具、运行测试环境,并提供开发实训、合规指导等配套服务。经市级相关部门认定且符合支持条件的OPC孵化载体,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推动数据要素供给。支持OPC参与我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推动交通、医疗、城市治理等领域高价值脱敏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支持企业围绕数据、算力、算法开展应用,对于采购算力、数据及大模型、智能体等技术与服务年度总额达到30万元以上,按实际支出费用给予30%最高不超过30万元“数智券”支持。(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数投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安全发展与权益保障。支持OPC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合规咨询及安全防护能力检测等数据安全保障工作,对购买数据安全服务的给予一定支持。建立OPC信用评价体系,汇聚注册登记、经营行为、纳税情况、政策享受、信用记录等信息,实施信用分级监管。编制《OPC知识产权生存手册》,系统提供企业注册、政策扶持、融资对接、纠纷应对、产权登记等全流程指引与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支持模型研发应用。支持OPC参与承接国家、省级大数据/人工智能重大产业化项目、“揭榜挂帅”项目、“卡脖子”技术攻关项目。支持OPC加强科技创新,加大研发投入,为OPC提供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指导服务以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事前鉴定服务,通过认定的OPC,可享受相关税务政策及金融政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数据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提供数据服务支撑。依托保定数据基础设施,开放数据产品共享工厂,为OPC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数据加工治理服务。依托人工智能数据处理和质量测评中心,阶段性免费开放数据标注公共服务平台、高质量数据集供需对接平台,为企业提供“数据—模型—应用”全流程技术支撑与评测服务。(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数投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6.创新典型场景应用。支持OPC在政务服务、医疗、教育、文旅、制造、金融、交通等重点领域开展应用示范。在全市范围内遴选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对于经择优评定的项目,给予一定“数智券”支持并积极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吸引创客集聚。支持京津等外地人才来保创办OPC,推广使用电子营业执照远程登记注册实名认证,开辟OPC注册专属通道,实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即时办理”,确保登记注册与办公启动无缝衔接。落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OPC且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数据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8.做好人才服务保障。将人工智能OPC人才纳入我市人才认证体系,享受相关人才政策。来保发展的人工智能OPC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燕赵黄金台聚才计划”“智汇保定聚才计划”“卓越工程师”等省市级人才评选,为研究项目提供技术和经济支持。对新引进的人工智能OPC“双一流”博士、硕士、本科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享受10-30万元购房补贴或每月1500-3500元租房补贴。其他高校毕业的博士、硕士可享受10-15万元购房补贴或每月1500-2000元租房补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9.强化科技金融服务。探索发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作用,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重点投向OPC。积极引导银行开发专属信贷产品,对于符合条件的OPC提供不超过3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鼓励OPC积极申领保定市科技创新券,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不高于20万元的创新券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保定分局、中国人民银行保定市分行、市产发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0.提供创业培训支持。实施“蒲公英:OPC百场万人培训”计划,对符合条件且具有实际成效的OPC培训项目,由培训所在地政府给予一定支持。在专业领域开展针对性的OPC人才培训,支持符合条件且有培训意愿的OPC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1.举办OPC实战训练营。聚焦特色产业转型与基层治理需求,定期举办OPC实战训练营,通过专家授课与需求发布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创业者从企业和基层的难点、堵点、卡点等实际困难中,形成解决方案,拓展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数据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本政策与本市同级其他同类支持政策重复的,或相关主体同一事项同时适用多项支持政策的,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支持资金除租房、购房补贴市与市管区按50%50%负担,省直管县全额负担外,其余资金按照市与企业注册地50%50%共同负担。

本政策具体解释工作由牵头单位负责。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施行期间如遇相关政策调整,本办法同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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