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定市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时间:2025-03-07 信息发布人: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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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以《条例》为准绳,全面落实政府信息依法主动公开要求,推动信息公开更加精准规范。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社会救助、稳岗就业、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及时发布各项政策措施,准确传递权威信息。深入推进政策解读,创新解读形式,深化解读内容,拓宽发布渠道,着力提升政策解读质效。2024年,全市制定发布政府规章3部、行政规范性文件96件,发布行政执法类信息680万余条,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5909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19万余条,转发国家、省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291万余条,作品总阅读量达1.9亿余人次,评论数达79万余条,点赞量超58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要求,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理质量。2024年,全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92件,2023年结转41件,共办结2475件,结转至2025年58件;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262件、行政诉讼76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格落实“三审三校”要求,确保信息发布权威性、安全性。加强公开后的政府信息管理,及时更新文件有效性,定期清理已经修改、失效、废止的信息内容,特别是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进行集中清理,今年全市共废止政府规章2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48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采取全时云监测普查与人工检查监测相结合方式,定期对全市43个政府网站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不断优化提升专栏功能,新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管理,依托市政务新媒体监测管理平台,对全市账号实行常态化监测管理;扎实做好账号登记备案,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流程;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整治工作,共清理关停账号800余个。 (五)监督保障方面。召开市政府机关党组(扩大)会,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聚焦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新媒体、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组织召开4次全市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参训人员达1700余人,有效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保定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单位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不够规范。 针对上述问题,主要改进措施如下:一是以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为抓手,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机制完善、人才队伍培养、公开平台建设;二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开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高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同时,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全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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