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时间:2026-01-20 信息发布人:市发改委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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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扎实有力地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现公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持续推进主动公开 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推进信息的归集整理和公开,制定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做好部门权责清单及配套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公开,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实现重大项目公开。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 1.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严格按照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制度要求,推行答复格式文书标准化,持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水平。 2. 2025年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85件。其中我委应该答复8件,已回复完成8件,本机关不掌握的相关政府信息公开77件。(其中省发改委应该答复0件,县市区应该答复77件)。答复期限严格执行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答复内容、答复格式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方式按时做出答复,按程序报有关负责人审签后,通过邮政企业信函的方式邮寄给申请人。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1. 贯彻落实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公开经批准的预算、决算。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工作程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增强规范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确保保密审查程序有效规范落实。严格规范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对失效、废止和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调整更新。 2. 及时公开权责清单,结合机构改革和简政放权,及时调整了权责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办事指南及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并在市政府、发改委网站予以公开。 3. 执法事项公开,每年对承担职能和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并将调整后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在委网站进行公开。 (四)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1.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网站运行监测,规范审核主动公开内容,充分利用“发改动态”“价格管理”“通知公告”“财务预决算”等专栏,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23条,公众互动专栏办结网民留言28条。 2. 丰富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不断扩大政务公开范围,积极转发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解读等相关内容。2025年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公开发布信息900余条。 (五)加强监督保障 我委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制度,严格规范发布信息。安排专人负责网站运维管理工作。一是规范信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的时间、内容、形式等。二是加强学习,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交流会,学习省市相关文件,参与全省政务新媒体工作培训、全市政务新媒体专题培训等系列培训会。三是定期检查,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政务公开工作存在公开形式和内容不够丰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仍需拓面等问题,与广大群众对政务公开的迫切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下一步将认真改进不足,不断提高政府信息政务公开水平。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宏观指导,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经验,加强工作长远规划,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健康发展;二是积极参加工作培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供良好的人才技能支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5年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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