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定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发布时间:2026-01-20 信息发布人: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保定市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政务公开各项规定,按照全市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持续依法推进政务公开,突出了公开重点,规范了公开内容,提升了政务信息公开水平,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全市医保政务信息,较好地完成了政务信息公开各项任务。 (一)提高主动公开实效。 2025年,我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涵盖本单位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的修订完善、工作动态、财政财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建议提案办理、医疗保障重点领域等信息,使更多企业群众了解、享受政策。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18件,答复率、走访率、满意率均达到100%。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双公示”制度,行政处罚信息全部在市政府网站公开。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不断优化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制度,推行答复格式文书标准化,持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水平。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明确新闻宣传阶段性目标任务,加强考核,在新华社、人民网、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保定日(晚)报等媒体发表报道30余篇,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医保局上报各类信息190多条。在医保政务新媒体平台以图文形式介绍解读了8类群众关注度高的医保政策,明确办理条件、办理流程等方面内容,便利服务群众。立足医保职责,主动公开城乡居民、城镇职工等重点领域医保政策信息。 (四)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依托保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认真办理政务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2025年召开新闻发布会1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信息数43条,“保定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700余条,12345接诉即办平台工单1739件,有效提高了保定医保政务服务知名度。 (五)完善监督保障管理机制。 转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保定市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法律知识学习问答”活动。对照“保定市2025年政务公开考核指标”,逐条梳理,高标准完成年度考核任务。同时,针对公开内容和公开流程进行严格审查,强化工作考核,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内容、形式、渠道等要素,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6年,保定市医疗保障局将继续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一是不断完善我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和公开流程,加大医保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做到及时、全面、准确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医保信息发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二是着力提升媒体公开平台建设,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优化公开形式,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力度,使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开创新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5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
|||||||||||||||||||||||||||||||||||||||||||||||||||||||||||||||||||||||||||||||||||||||||||||||||||||||||||||||||||||||||||||||||||||||||||||||||||||||||||||||||||||||||||||||||||||||||||||||||||||||||||||||||||||||||||||||||||||||||||||||||||||||||||||||||||||||||||||||||||||||||||||||||||||||||||||||||||||||||||||||||||||||||||||||||||||||||||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