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政函〔2023〕60号
唐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报请批准〈保定市唐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3年第一批次)〉的请示》(唐政〔2023〕28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保定市唐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3年第一批次)》。
二、你县要严格按照《保定市唐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3年第一批次)》的要求,依法组织土地征收,开展土地综合性开发建设活动。对不符合成片开发方案的综合性开发建设活动,市政府将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不予受理新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特此批复。
保定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