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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标题 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蠡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3年第一批次)的批复
发文字号 保政函〔2023〕63号 发布机构 保定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12-12 发文日期 2023-12-13
主题分类 效力状态 有效
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蠡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3年第一批次)的批复

保政函〔2023〕63号

蠡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批准<蠡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3年第一批次)>的请示》(蠡政呈〔2023〕30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蠡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3年第一批次)》。

       二、你县要严格按照《蠡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3年第一批次)》的要求,依法组织土地征收,开展土地综合性开发建设活动。对不符合成片开发方案的综合性开发建设活动,市政府将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不予受理新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特此批复。


保定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