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政函〔2023〕66号
涿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涿州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3年第一批次)的请示》(涿政呈〔2023〕30号)《关于重新报请批准<涿州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3年第一批次)>的请示》(涿政呈〔2023〕60号)和《关于调整<涿州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3年第一批次)>片区范围和征收面积的情况说明》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涿州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3年第一批次)》。
二、你市要严格按照《涿州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3年第一批次)》的要求,依法组织土地征收,开展土地综合性开发建设活动。对不符合成片开发方案的综合性开发建设活动,市政府将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不予受理新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特此批复。
保定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