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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标题 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高阳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4年第一批次)的批复
发文字号 保政函〔2024〕24号 发布机构 保定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5-14 发文日期 2024-05-14
主题分类 效力状态 有效
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高阳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4年第一批次)的批复

保政函〔2024〕24号

高阳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报请批准<高阳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4年第一批次)>的请示》(高政〔2024〕11号)和《关于调整<高阳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4年第一批次)>片区范围和面积的情况说明》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高阳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4年第一批次)》。

       二、你县要严格按照《高阳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4年第一批次)》的要求,依法组织土地征收,开展土地综合性开发建设活动。对不符合成片开发方案的综合性开发建设活动,市政府将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不予受理新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特此批复。


保定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