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政呈〔2025〕5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4年以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明显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是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将学法纳入市政府常务会议规定动作,组织集中学法7次,为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决扛牢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市政府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三是全面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印发《<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重要任务落实举措分工方案》,将法治政府建设领域7个方面20项重点工作全部分解到责任部门,市委依法治市办建立工作台账,定期检查督促,推动工作落实。
二、优化职能体系,全力推动政府作用更好发挥
一是持续提升城市信用环境。采用“线上+线下”双向受理模式,优化信用修复服务方式,完成企业行政处罚信用修复2200余条。制定《保定市个人诚信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完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构建分类管理和诚信积分管理机制,推动个人诚信体系建设。二是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保定落实版,国家13项重点事项和我市10项自主事项实现落地应用,市级578项、县级867项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改革,107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京津异地可办”。新登记经营主体17.1万户,总量达到106.3万户,同比增长5.23%。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优化营商环境96条,建立“12345热线+市企业家协会”联动机制,为企业提供7×24小时人工服务,受理市场主体问题4725件次,满意率96.53%。完成“双盲”评审项目4902个,交易额777.51亿元。全面推行“警企会客厅”,构建“企业-企业家-法院”良性沟通渠道,开展“司企共建·法治护航”专项行动,营造遵法守纪、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三、强化制度建设,持续推进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
一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积极探索“小切口”立法保定模式,制定出台《保定市定窑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条例》,成为全省首次地方协同立法的成功实践;出台《保定市城市更新条例》,全面提升城市品质,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开展法规规章清理工作,对17部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修订。二是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依法向社会公布《保定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巩固提升“两个列席”工作,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重要会议实现法律顾问常态化列席全覆盖。严格合法性审核制度,全年审查文件和决策事项141件,提出意见建议385条。三是坚持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基本要求,备案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44件,出具审查整改建议书34份。对市本级10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决定予以废止2件、宣布失效7件、予以修改14件、予以保留9件。
四、强化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完成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调整,负有行政执法职责的党政机构均已明确相应的内设机构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全市已基本构建了上下协同、一体推进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二是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因地制宜、基层需要、符合实际”的原则,指导各县(市、区)从《河北省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赋权指导清单(2024年版)》中选取执法事项,制定下放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三是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机制、网络舆情预警核查协同机制,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4个专项行动,部署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规范罚款专项行动等活动,狠刹行政执法领域不正之风,让人民群众从每一次执法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完善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持续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构建“1+31+38”(1个总体应急预案、31个专项应急预案、38个部门应急预案)的应急预案体系,不断提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组织应急演练,市本级完成64场次,各县(市、区)完成1120场次。二是持续推进防灾减灾救灾。设立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调整完善成员单位及职责,制定《保定市应对极端天气“五停”工作指导意见》,构建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完成乡镇级298处和村级4555处应急避难场所的挂牌、功能分区、协议储备等建设工作。三是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重点行业领域春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行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紧急行动和“小施工”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发现并整改一般隐患12212个。
六、健全调处机制,推进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化解
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组织开展“高质量调解年”“司法所等级建设年”等活动,以高质量调解服务高质量发展、维护高水平安全。全市共调处民间矛盾纠纷52161件,调解成功51793件,调解成功率达99.29%。二是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始终以“复议为民”为宗旨,以化解争议、定分止争为目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用质效。全市新收行政复议案件3691件,同比增长112.49%。三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与法院建立行政应诉联系工作机制,对出庭应诉情况定期调度、分级约谈,全市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全面实现“应出尽出、有案必出”。
七、加强权力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社会监督等各类监督,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923件全部办结。二是不断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将《2024年保定市政府工作报告》细化分解为253项重点任务,重点督查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深入贯彻落实《政府督查工作条例》,累计开展具体督查调研活动400余人次,撰写专题督查报告120份,下发督办通知110份、督查通报13期。三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通过市政府网站发布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文件31件,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务要闻、通知公告等各类信息1100余条。通过市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网络直播等多种渠道,不断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发布重大政策解读21篇,解读率达100%。
一年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系列成效,但对标对表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部分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识有待提升,基层行政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2025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健全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加强行政执法规范与效能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
保定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