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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标题 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王快水库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界通告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保定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8-08 发文日期 2025-08-08
主题分类 效力状态 有效
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王快水库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界通告

保定市人民政府

关于王快水库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河北省水利工程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我市王快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进行了划定,现通告如下:

一、库区管理范围与安全保护范围划定

(一)库区管理范围为王快水库库区205m(大沽高程,下同)以下范围。

(二)库区安全保护范围为校核洪水位214.4m顺山坡向上延伸20m范围,其中沙河、平阳河、胭脂河入库区域为205m高程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

二、工程区管理范围与安全保护范围划定

(一)工程区管理范围

1.东界:由电站尾水交通桥向北至郑家庄护林房段,以现有南北渠道中心线为界(本次现场实测定线);由郑家庄护林房向西沿泄洪洞右堤迎水坡坡脚下至郑家庄拦水小坝向北直交交


公路,再沿交通公路至后山沟口,后山沟内沿管理处围墙与管理处后坡衔接。

2北界:由管理处后坡向西,随自然分水岭走向延伸至大坝北山头(包括三沟四梁等全部积水面积)。

3南界:以水库溢洪道右岸山脊以外50m为界,东接溢洪道1+100断面,西接溢洪道南裹头以南山脊外50m。

在上述管理范围内包括了王快电厂管理范围0.263km226.3万m2,电厂管理范围以电厂现有围墙为界,电厂围墙以外均属水库管理范围。

(二)工程区安全保护范围

工程区为校核洪水位214.4m高程顺山坡向上延伸20m范围,其中沙河、平阳河、胭脂河入库区域为205m高程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的陆地;工程区安全保护范围与管理范围一致。

三、进库路管理范围与安全保护范围划定

(一)进库路管理范围

水库至漫石道公路产权为水库管理处所有,该公路宽10.5m,长8.524km。

(二)进库路安全保护范围

进库路为水库专用道路,安全保护范围按乡道用地外缘起向外不小于5m的原则,按照最小距离5m划定。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行为

(一)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

二)在库区内围垦和进行采石、取土等危及山体的活动。

(三)在大坝管理范围和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石、采矿、挖沙、取土、修坟等危害大坝安全的活动。

(四)在坝体修建码头、渠道、堆放杂物、晾晒粮草。

(五)在水库管理范围内,禁止建设影响防洪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库岸稳定、危害库岸安全和其他妨碍水库防洪的活动;禁止非法采砂活动;禁止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

(六)单位和个人有保护水工程的义务,不得侵占、毁坏大坝、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等工程设施及擅自移动、毁坏界桩(牌)和公告牌。

五、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六、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五年,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水库管理要求,依法加强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有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特此通告。

 

 

保定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