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主要职责: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制定统计建设规划、统计调查计划、统计调查制度,指导和规范全市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统计督察。组织实施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和“双随机”抽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预防和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指导监督各地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统一核算全市及各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及派生产业增加值;组织实施投入产出调查和编表工作;编制全市资产负债表;整理、测算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四)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调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市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服务业及能源、投资、消费、人口和城镇化率、劳动工资、就业、社会、科技、文化产业、城市基本情况、县乡村三级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资源环境、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民营经济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县域经济发展、农业产业化、特色小镇、节能降耗、绿色发展、企业景气、妇女儿童、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以下简称新经济)、高质量发展、协同发展等统计监测,开展名录库建设和社情民意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七)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旅游、交通运输、邮政、地质勘查、教育、体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经济、收入、价格等基本统计数据。
(八)组织各县(市、区)和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服务业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九)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十)依法审批管理部门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基础业务建设;组织建立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统计数据质量的检查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十一)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二)协助管理各县(市、区)统计部门领导班子;指导全市统计系统地方调查队业务工作、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县及县以上政府统计部门的中央统计经费和市财政提供的专项经费。
(十三)组织实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并开展调查情况分析研究。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统计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文秘、机要、保密、安全保卫、督查、信访、档案、会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等工作;协调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政务工作;负责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后勤保障、外事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节能、政府采购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统一管理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基本建设投资和国有资产,管理专项调查经费、普查经费、全市县以上政府统计部门统计事业费、全市统计系统国家拨款的基本建设经费和固定资产;组织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负责管理机关及下属单位老干部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绩效考核、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组织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承办全市统计系统先进评选表彰工作;协助管理县(市、区)统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及班子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系统统计人才、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及培训工作。
(三)统计管理科。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规划和方案、统计制度及统计标准的贯彻落实;依法审批管理部门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负责全市统计用区划代码库和城乡划分代码库的更新维护,开展相关统计调查;组织协调统计联网直报和统计业务分工;指导市直各部门统计机构的统计业务建设,指导协调统计基层基础业务建设。
(四)综合统计科。组织监测预警国民经济运行,起草进度分析报告,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起草专题分析报告,提出决策咨询建议;组织编辑综合性统计资料,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组织统计信息上报工作;负责城市基本情况统计;组织实施城镇化等统计监测。负责组织统计新闻宣传、经济形势新闻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发布。
(五)工业统计科。组织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财务状况、成本费用,景气状况、新产品、战略性新兴产业、装备制造业、新经济统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企业研发、科技创新等有关调查;核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组织实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部门相关统计工作及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
(六)能源统计科。组织实施能源、新经济统计有关调查;负责开展主要能耗行业、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年度评价;综合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部门等相关统计工作及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组织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建设工作;开展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
(七)投资与建筑业统计科。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科技创新等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开展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效果、房地产开发投资和经营活动、建筑业生产运行情况及效益等统计数据;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开发法人和项目入库管理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建设工作;开展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
(八)贸易统计科。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商品交易市场、连锁经营、景气状况、城市商业综合体、科技创新、新经济统计有关调查;组织实施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组织实施样本轮换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部门相关统计工作及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组织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建设工作;开展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
(九)服务业统计科。组织实施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现代服务业、互联网经济、物流统计与核算、运输邮电软件业、科技创新、新经济统计有关调查、境外专家来大陆工作等有关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协调部门服务业统计有关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组织指导有关部门服务业统计基础工作;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
(十)统计执法监督科(保定市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局)。拟订地方统计法规、政府统计规章草案;拟订全市统计法治建设有关文件规定;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承办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监管涉外调查活动;组织指导全市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承担统计督察工作;组织实施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和“双随机”抽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承接上级统计部门转办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培养具备国家资格统计执法检查人员;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戒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和应收尽收、应统尽统的工作机制;搜集、整理和公开统计执法检查信息;负责对统计违法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进行行政处罚;推进统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管理、完善和更新全市统计执法骨干人员库,指导监督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十一)国民经济核算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统一核算全市及各县 (市、区) 地区生产总值及派生产业增加值;组织实施投入产出调查和编表工作;整理、测算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十二)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所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保定市统计局普查中心。主要职责:拟定相关普查标准、方法;拟定各项普查方案要求并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全市普查业务;负责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与管理。
内设机构:
(一)普查科。
(二)综合科。
保定市统计调查中心。主要职责:组织开展全市农业、城乡住户、人口就业、劳动工资、社情民意、社会、科技、文化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及规划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R&D资源清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负责人口变动、劳动力等抽样调查和城镇化率监测工作;负责市统计局宣传、网站信息发布和网站维护工作;负责全市统计调查工作的统一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开展统计调查工作。
(一)协调保障科。
(二)宣传和社情调查科。
(三)农业调查科。
(四)人口调查科。
(五)社会科技与文化产业调查科。
保定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全市统计数据库体系、统计信息化建设和统计信息网络的技术支持;提供统计数据管理技术服务。
办公地址:保定市东风西路1号 市政府院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3088350
负责人:王健
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以及执法领域问题举报:
受理机构:保定市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局
办公地址:保定市东风西路1号
邮政编码:071001
举报电话:0312-3088397
电子邮箱:bdstjjzf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