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教育考试院是保定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是政府全额拨款的正县级事业单位。全院编制46人,共设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信息科、高考科、中考科、学考科、社考科、自考科等8个处室。负责统一管理、组织保定市范围内的高考、中考、硕士研究生、成人高考、自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全国计算机等级、教师资格笔试等考试工作。
一、办公室
(一)组织人事行政部分:
1.负责院党组班子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理论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有关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制度建设、效能建设、文明机关创建、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信访稳定等;负责协调和督办院党组交办事项。
2.负责院党组会、院长办公会等会议协调组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
3.负责院党组班子年度考核、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相关准备、组织、收集和上报等工作。
4.负责文件收发和文印管理工作,做好收文收签、登记、编号、分送、催办、清退、归档等,做好发文编号、登记、分类、交发等,对文印材料进行排版、打印等;负责文书档案、人事档案等在内的各种门类和载体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5.负责内部人员的保密教育,对国家秘密及其载体的管理;负责对涉密行为、活动及涉密设施、设备的管理;负责本级试卷保密室的建设管理,联合公安、保密部门对县(市、区)改建、新建保密室进行检查验收。
6.负责承办文秘工作及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新闻宣传、综合性材料起草和公章的管理使用等工作。
7.负责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宣传材料的审核把关、归档。
8.负责“12345”接诉即办综合处理,及时接转处置社会投诉、举报。
9.负责院内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选拔、科级以下干部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队伍建设、工资保险、考试工作人员调配等工作;负责全市招生考试工作人员教育培训、《资格证书》管理工作。
10.负责办公用房、车辆管理、食堂、物业、安保、机关卫生、劳动、值班、日常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承办公务接待和会议(活动)会务组织工作。
11.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制定固定资产采购计划,承办验收、保管、维修、保养,实物登记、统计、盘点、清理、核对,固定资产的调拨、报废、残值处理等管理工作。
12.负责日常物资(除信息科负责采购项目外)采购、登记入账及出入库管理。
13.负责对接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等,组织开展相应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部分:
1.认真学习掌握并严格执行上级的财经纪律和相关规定,贯彻落实上级财政部门的指示要求。
2.负责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3.负责监管年度经费支出执行工作。
4.负责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并审核项目经费预算。
5.负责经费支出的核算、审核、报销等工作。
6.负责固定资产账目登记统计工作。
7.负责内部经费支出审计工作。
8.负责财务资料账目管理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一)机关党委主要职责
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专责机构,聚焦主责主业,协助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具体组织推动机关党建各项任务落实。
1.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对保定工作重要指示批示上走在前,在坚决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上走在前,带头践行“三个表率”,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2.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使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做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服务保障工作,推动基层党组织加强政治学习,抓好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3.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抓机关党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招生考试中心任务顺利完成。
4.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领导机关纪委工作,支持机关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密切联系群众,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特别是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经常开展纪律教育和政治性警示教育,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
6.加强党务干部教育培训,每年对各党支部书记集中轮训和新任党支部书记任职培训1次,实现全覆盖。新任(调入)机关党务干部任职半年内接受一次系统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提出意见。
7.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每年召开1次机关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会议,报告机关党建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8.坚持党建带群建,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抓好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9.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加强机关党建制度建设,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强化党内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
10.加强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机关党委委员学习制度。按期进行换届,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关纪委主要职责
1.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协助院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协助机关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负责检查、处理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负责查处科级以下党员干部违犯党纪问题,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决定或取消案件中的党员处分;受理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3.负责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建设,抓好群众满意度测评,经常开展纪律教育和政治性警示教育。
4.牵头组织考风考纪教育活动,对全市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5.负责对接市直纪检监察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做好工作落实。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信息科
1.负责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信息数据管理工作;负责中考平台、智能客服系统、中考AI体育测试系统的建设、维护、稳定和安全工作。
2.负责全院信息化项目,AI巡查设备、智能手机安检门、人脸识别等技术服务,负责标准化考场、指挥中心及其他信息化建设等设备的采购,并向办公室做好固定资产申报登记。
3.负责指导建设和管理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承办市考试院考务指挥中心、视频会议室的建设、管理与维护。
4.负责科研评价工作,招生考试的数据统计与分析,组织招生考试研究课题申报和研究工作。
5.负责全市招生考试信息化建设和“数字考院”建设等相关工作。
6.负责视频会议系统及监控系统的通信保障工作;负责院内网络、中心机房、门户网站及信息发布平台的管理与维护。
7.设立首席数字官,对接省、市相关数据信息部门,落实交办的信息化工作和相关情况报送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高考科
1.负责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选科、政策宣传、政审、资格审查、考风考纪教育、体检、考试组织实施、试题试卷管理、成绩复核申请、志愿填报、政策咨询、纸质档案组建、英语口试组织管理和业务办公系统使用等工作;协助省考试院查处违规事件、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及其他相关工作。
2.负责高职单招报名、考试组织实施、试题试卷管理、成绩复核申请、政策咨询、考风考纪教育和业务办公系统使用管理等工作;协助省考试院查处违规事件。
3.负责高考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组织实施、试题试卷管理、成绩复核申请、政策咨询、考风考纪教育和业务办公系统使用管理工作;协助省考试院查处违规事件。
4.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报名、信息确认、考试组织实施、试题试卷管理、考风考纪教育、政策咨询和业务办公系统使用等工作;协助省考试院查处违规事件。
5.协助空军、民航做好招收飞行学员的宣传发动、报名、初选、复选及定选等工作。
6.负责本科室组考的试卷、纸质材料、电子信息等相关信息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
7.负责全市相关考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8.负责本科室考务经费的预算制定、核算和报销工作。
五、中考科
1.负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考生资格审核、考风考纪教育、试题试卷管理、考试组织实施、答卷扫描、网上评阅、查处违规事件、成绩公布及复核、普通高中录取、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和中考招生信息管理平台使用等工作。
2.参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政策制定、政策宣传以及计划的编印等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中考体育测试工作。
4.协助空军做好河北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宣传、报名、体检等工作。
5.负责成人高考报名、确认、政策咨询、试卷申报、考点安排、试卷保管流转、考试组织实施和考务平台使用等工作;协助省教育考试院查处成人高考违规事件和招生录取等工作。
六、学考科
1.负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考籍注册、报名、考风考纪教育、试题试卷管理、笔试、无纸化考试、成绩复核申请、协助省考试院处理违规事件和考务平台使用等工作。
2.负责通用技术、音乐、美术科目实践技能部分考试和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组织实施、相关考试数据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
3.负责本科室组考的试卷、纸质材料、电子信息等相关信息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
4.负责全市相关考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5.负责本科室考试费用的预算编制、核算和报销工作。
七、社考科
1.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报名、资格审核、政策咨询、考风考纪教育、试题试卷管理、考试组织实施、成绩复核申请和考务平台使用等工作。
2.负责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报名、政策咨询、考风考纪教育、试题试卷管理、考试组织实施、成绩复核申请、考试成绩报告单发放和考务平台使用等工作。
3.负责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政策咨询、考风考纪教育、试题试卷管理、考试组织实施、成绩复核申请和考务平台使用等工作。
4.负责全市相关考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5.负责本科室组考的试卷、纸质材料、电子信息等相关信息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
6.负责本科室的考试经费的预算、核算和报销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自考科
1.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考生信息审核修改、考风考纪教育、试题试卷管理、理论课考试组织实施、成绩发放复核申请和考务平台使用工作。
2.负责受理自考考生免考申请,开展免考材料的初审工作。
3.负责受理自考考生毕业申请,开展毕业生档案材料初审工作。
4.协助省考试院审验毕业、免考材料和考籍管理,受理考生复议申请。
5.负责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试题试卷管理、考风考纪教育、考试组织实施、成绩发放复核和考务平台使用工作。
8.负责本科室考试经费预算、核算和报销工作。
办公地址:保定市莲池北大街63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14:30——17:30)
联系方式:0312-5078363
负责人:魏立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