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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供销合作社机构职能

一、市供销社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上级供销社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订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二)维护供销合作社章程赋予的合法权益,反映成员社的呼声和建议,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参与和推动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制定,促进合作经济的发展。

(三)按照市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和再生资源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负责管理棉花、化肥、农药、防汛救灾物资等国家、省级和市级重要物资的储备工作。

(四)根据市政府授权,承担省、市级政府食盐储备工作。

(五)按照市政府授权,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违法经营,保证购销安全,维护流通秩序。

(六)按照保定市农业结构调整战略,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加强龙头企业建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电子商务经营活动,开拓城乡市场。

(七)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社属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管理运营本级社社有资产,对直属单位行使出资人职能。

(八)组织领办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农民合作社和其他新型农民经营主体开展联合合作;受政府委托,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服务、协调工作。

(九)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研究创建以供销合作社为主导的农村合作金融、小额贷款、农信担保、农业保险、农村产权交易等为支撑的涉农金融服务体系,加强风险管控,稳步促进农村合作金融健康发展。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供销社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市供销社机构设置和职能:

(一)办公室:协助市社领导处理重大事项,组织重要会议、活动;协调机关各处室及所属单位的工作关系;信访工作;负责宣传报道,工作简报、政务信息的编报,机关公文运转、印章管理、上传下达、机要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值班、书报订阅及接待工作;机关车辆和办公用品的管理及机关保卫工作;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承办,督查督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应急管理,机关后勤服务;起草领导讲话和综合性文件、文稿,拟定市社有关规章制度;组织重要课题调查研究,社志、大事记、综合年鉴等资料编辑;市社法律事务和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系统信息化建设,市社办公自动化、信息数据库建设,互联网平台建设和网络安全;协调相关处室做好法律事务工作;完成市社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组织人事科: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任免、考核、奖惩,机构设置;军转干部、复退军人安置和优抚;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工人技术等级晋升、考核,教育培训,工作人员政审;负责下属单位干部、职工、专业技术人员考评、人事调配、劳动工资、思想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设置工作;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与管理工作;完成市社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党办室: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宣传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党员队伍管理工作;负责党组会有关组织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工作;负责工会、妇联、共青团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市社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监事会办公室:负责监事会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理;负责监事会依据《章程》开展监督检查等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监事会调查研究工作的组织和落实,起草监事会有关文件,编辑监事会信息简报;加强对社有资产运营的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本级社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本级社合法权益;负责指导、协调和处理系统监事会的工作,受理对监事会工作的来信来访,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完成市社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安全统筹科: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代省储防汛物资储备工作;负责系统车辆、财产安全统筹工作;配合安监和公安等有关部门,落实国家烟花爆竹经营管理政策,加强系统内烟花爆竹经营管理,保证市场供应;完成市社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合作指导科:负责县级社的年度考核和综合实力排序;指导系统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服务、协调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指导系统农业产业化经营、开放办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基层社建设;扶贫工作,农业综合开发;系统评先奖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构建以供销合作社为主导的农村合作金融、小额贷款、农信担保、农村产权交易等为支撑的涉农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组织系统开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供销社系统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负责分管工作相关项目的谋划申报;完成市社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发展改革科:负责全市供销社农产品批发市场、现代物流中心等农产品市场网络建设;负责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承担政府控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运营、管护;指导全市供销社电子商务建设;重要商品经营和储备的指导和政策协调;科技与工业、外经外贸外事工作;组织商品交易会参展;落实政府相关购买服务;负责指导市供销社直属企业改革工作;负责对系统内协会组织的建设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工作;负责分管工作相关项目的谋划申报;完成市社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财务审计科:负责市社部门财政预决算的编制、公开和执行管理;机关各项经费的收支管理和会计核算;机关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档案的分类、整理和保存;制定机关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机关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及其信息管理;系统财务报表的汇总上报和财务分析,机关、市直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系统统计报表的编报和统计分析工作;市社所属出资企业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任审计、投资项目审计和专项内部审计;完成市社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保定市莲池区五四中路127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0312-5075701    

负责人:齐亚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