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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导班子成员及领导干部工作分工

      张雪松(党组书记、局长,市林业局局长、一级调研员)主持局全面工作。

      张志强(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二级调研员)负责机关政务办公、财务管理、资金资产、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建设工程管理、市政交通规划编制和管理、人事管理工作。

      分管办公室、国土空间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科、财务科、人事科、市政交通科、市政分局;保定市城乡建筑设计研究院。

      联系涿州市局、高碑店市局、定兴局。

      周  颖(副局长、二级调研员)负责林长制、林业产业发展管理及科技推广、林权制度改革、森林资源管理、自然保护地的保护建设和监督管理、造林绿化、草原管理、森林城市创建、林业工程项目建设、林草种苗管理、林果技术推广、林业调查等工作。

      分管森林资源管理科(林长制工作科)、科技与产业发展科、造林绿化与工程项目管理科、草原管理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市林草种苗工作站、市林果技术推广站、市林业调查设计队。

      分管满城区分局;联系博野县局、安国市局。

      李长虹(二级调研员)负责自然资源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用地规划管理、乡镇规划管理工作。

      分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村镇规划科;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行政审批大厅B角。

      分管莲池区分局;联系高阳县局。

      苑慧峰(二级调研员)协助张雪松同志工作。

      赵志刚(二级调研员)负责综合调研、政策法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耕地保护、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卫片监测、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土地开发整理等工作。

      分管综合法规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耕地保护监督科、执法监察科、规划监察科;行政审批大厅A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森林草原防火和自然资源监测服务中心、市征地服务中心、市国土整治中心。

      分管清苑区分局;联系涞水县局、易县局。

      相胜革(副局长、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负责自然资源生态修复、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地质勘察管理、地理信息管理、国土测绘管理、党群、离退休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局信访工作。

      分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地质矿产管理科、地理信息科、信访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老干部科、工会、团委、妇委会;市国土规划测量所。

      分管白沟新城分局;联系涞源县局、唐县局。

      刘  乾(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负责驻局纪检监察工作。

      李庚存(二级调研员)协助张雪松同志工作。

      梁玲玲(党组成员、总规划师、三级调研员)负责市历史文化名城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城市设计、景观风貌规划和名城保护规划、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分管城市风貌和古城保护科;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规划展览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

      分管竞秀区分局;联系顺平县局、望都县局。

      刘丁玮(副局长、党组成员<挂职>)协助相胜革同志工作。

      王岳鹏(副局长、党组成员<挂职>)协助张志强同志工作。

      董江平(三级调研员)协助李长虹同志工作,主管村镇规划科工作;协助周颖同志分管森林资源管理科(林长制工作科)、科技与产业发展科;市林果技术推广站、市林业调查设计队、市林草种苗工作站。

      陈  忠(三级调研员)负责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详细规划、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主城区土地储备工作。

      分管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详细规划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市土地储备中心、市自然资源利用事务中心。

      联系蠡县局。

      张建军(三级调研员)负责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及保护、湿地保护管理及调查监测、森林与草原火灾预防、防火监测、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行业安全生产、林业行政执法、森林有害生物防控、林草生态园管理工作。

      分管灾害预防科、野生动植物保护与湿地管理科、森林草原火灾预防科(林草行政执法科);市森林草原防火和自然资源监测服务中心、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市林草生态园。

      分管徐水区分局;联系阜平县局、曲阳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