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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进行总结,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保定市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财政工作中心和公众关切事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公开原则,立足财政职能,落实工作职责,明确资金监管责任,加大公开力度,切实增强公开实效,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功能,以高质量公开助力财政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推进主动公开。聚焦助企纾困,坚持“百姓关注什么、我们就做什么”的工作原则,加大政务服务系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热点问题的公开力度,着重公开税费方面相关政策, 充分释放减税降费政策红利,帮助企业了解政策、吃透政策,减负担、降成本,提振市场信心,优化营商环境。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学习会,优化依申请公开流程,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公开”,2023年度共处理公开申请8件,其中2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件经电话沟通后,申请人仍未补正申请信息,其余5件全部公开。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印发对局内及各县(市、区)《新闻宣传和工作信息考核办法》的通知,明确新闻宣传阶段性目标任务,加强考核,在新华社、人民网、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保定日(晚)报等媒体发表报道30余篇,向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共上报各类信息300余条。

(四)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依托保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认真办理政务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00余条。借助多平台多渠道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在保定财政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转发政务信息185篇,办理“12345”市长热线112条,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树立财政良好形象,有效提高了保定财政政务服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加强监督保障。印发了《保定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公文属性源头认定审查制度》和《保定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针对公开内容和公开流程进行严格审查,强化工作考核,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内容、形式、渠道等要素,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3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政务宣传力度有待提升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学习采用图文解读、媒体解读、动漫解读等多种形式,增强解读回应效果;同时,强化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及宣传栏等平台,多方式、多渠道加大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力度,扩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