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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保定市审计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狠抓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较好地完成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持续推进主动公开一年来,审计局围绕奋力推动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加快高质量发展、实现高效能治理,主动回应关切,通过审计署网站和省政府门户网站、省审计厅门户网站(互联网)以及市政府门户网站等主动发布相关审计信息。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加强学习,不断优化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制度,推行答复格式文书标准化,持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水平。2023年,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内容。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根据局工作分工部署及时调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立局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和各业务处室配合落实的工作机制,群策群力,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经济和社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人民群众关注关心的重点问题,提前谋划,主动作为,最大限度发挥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3年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等重要决策、重要会议等信息。

(四)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使其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依据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工作要求,遵循及时、依法、有序、规范公开政务信息同时,加大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公开力度,确保审计政务公开落实到位,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更大进展。

加强监督保障明确专人负责、严把内容审核。对原发内容严格审核登记备案,对转载内容要求必须是主流官方媒体授权发布的内容,做到发布内容及时、真实、准确。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着力营造有利于审计工作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对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行政权力和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我局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内容丰富详尽,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建立健全了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我局以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有效管理。我局在做好信息发布的同时,按照规定时限和有关要求,及时向市档案馆、图书馆和行政服务中心移交政府信息公开资料,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的时效性和价值性。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无法提供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需要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工作业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下一步将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审计信息公开力度,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增强审计信息发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审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