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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的要求,由保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保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力求积极稳妥,及时准确。进一步完善机构信息,及时更新调整本部门政策文件、权责清单,公开年度预决算文本、本部门年度总结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2023年,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24条,内容涵盖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33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1791条。公开内容包括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主要职责、机构设置、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权责清单、业务办理流程图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畅通当面申请以及信函、电报、传真等申请信息公开渠道。2023年度,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按规定依托市政府门户网发布人才引进、人事任免、财政预算决算、工程招标公告及政府采购公告等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维护和监管,确保平台稳定、可靠、安全运行。依托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版块,利用“政策文件”“政策解读”“财政(务)预决算”等专栏,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积极运用“保定退役军人”公众号,及时传达相关政策决策,发布通知公告,推广工作经验,宣传先进典型,回应社会关切,为我市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服务,为推进我市退役军人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公众号开通至今,每天更新发布内容,2023年累计布信息1791条,受到广大退役军人的好评。2023719日,保定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我局新闻发言人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介绍全市退役军人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相关退役军人热点问题。

      (五)监督保障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厘清工作职责,对照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局办公室统筹,各处室结合工作职能协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高效、规范。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与全局重点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建立健全规范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要求,落实审查、保密等相关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657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我局针对去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发现的问题,强化整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但在某些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清,重视不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众参与度不高,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长效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政策,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围绕退役军人工作方面的重大改革、重要举措、重点项目等中心工作,扩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二是注重从公众的视角去谋划、审视和优化信息公开内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便民利民;三是继续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工作,严格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安全、保密;四是进一步对表对标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及测评指标,加强工作指导推进工作落实,注重数质双控,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单位负责主办政协提案一件(第651号提案),办理完成后,在规定时限内按规定将《对政协保定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651号提案的答复》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