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管,效果良好。
(一)主动公开方面。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及配套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公开,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等信息,提升主动公开实效。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规定,依法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收到申请4件,全部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格落实“三审三校”要求,确保信息发布权威性、安全性。有序动态调整公开内容,及时更新文件效力状态。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严格按照国办公开办推荐的版面设计“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持续优化栏目设置,丰富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2024年以来,我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保定文化旅游”发布文章506篇;视频号“保定文化旅游”发布视频1587条;抖音号“保定文化旅游”发布视频1073条。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监测平台作用,强化政务新媒体监管,对局系统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常态化监管。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难点问题,综合统筹、督促推进、强化落实。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不断强化考核管理,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在创造性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等方面还有不足。
2025年将进一步打破思维定式和工作惯性,增强工作主动性、创造性,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4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