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供销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 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和帮助下,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按要求准确公开财政(务)预决算信息,及时更新班子成员分工、内设机构职能等内容,较好地完成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是主动公开方面。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制定了市供销社信息公开流程,在保证信息安全、严防涉密信息外传的前提下,及时公开国家和省、市关于供销社工作相关政策、文件等信息,全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6条。
二是依申请公开方面。全年未收到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格落实“三审三校”要求,确保信息发布权威性、安全性。有序动态调整公开内容。
四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方面。2024年,市供销社开通官方微信公众号“保定市供销合作社”,发布文章232篇,其中原创136篇,转发96篇,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办要求发布信息。累计阅读量达12万次。市供销社充分发挥公众号高效快捷优势,传递交流系统内典型经验,贯彻上级部署,提升了宣传工作质效。
五是监督保障方面。市供销社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学习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参与河北干部网络学院线上专题课程及全市政务新媒体专题培训等系列培训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市供销社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政务公开新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市供销社受职能限制,没有可直接为群众提供服务的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内容比较单一。对标先进单位,市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还有一定差距。
2025年,市供销社将改进不足,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高政府信息政务公开水平,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工作能力,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4年我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