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编制。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主要从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进行总结。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依托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准确规范公开机构职能、权责清单等法定基础信息,优化调整网站栏目,及时更新工作动态、政策解读、建议提案等信息,畅通政务公开渠道。举行新闻发布活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5月和9月,分别召开“纵深推进接诉即办改革”和“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新闻发布会,对两项工作进行了深入解读。2024年以来,参与保定广播电视台(保定新闻传媒中心)《纠风热线》栏目5次,由分管副局长带队、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就企业开办、各类许可证办理、商品房预售、信用修复等群众关心关注的政务服务相关问题进行详尽解答,切实保障企业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拓宽公开渠道,深化研判分析,完善答复“三审三校”机制,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高效答复,2024年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25件。积极办理政协提案,2024年,共承办省建议提案4件,市建议提案33件,全部按时完成并获得代表委员认可、满意。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复,并主动在政务公开专栏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政府信息管理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抓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落实解读材料与政策性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联动公开,确保公开信息全面、准确、有效。用足用好政务公开系统平台,明确公开标准,加强内容审核,统一操作规范,聚力提高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数字化、标准化水平。及时做好常规新闻动态类栏目更新工作,2024年,我局通过保定市行政审批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9021条;在保定政务服务官方微博上公开388条;在保定政务服务官方微信上公开353条。通过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发布宣传稿件110余篇,其中,国家、省级媒体刊发40余篇,市级媒体刊发60余篇,有效提高了保定政务服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以“数字保定”建设为契机,完善升级“信用保定”网站平台建设,建设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处理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等基础应用系统,实现信用信息交互共享、高效归集,推进信用信息量质双提升。创新完成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环保执法平台共享对接,以修复结果互认,实现生态环境信用信息协同修复。采取物理归集、接口调用、数据核验等多种方式,实现涉企信用信息归集种类全覆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及时率、准确率达100%。
(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健全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管理和维护,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程序,完善读网检查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对市行政审批局官网进行读网检查,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保定市行政审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和企业群众期盼,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仍需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工作:一是进一步夯实公开基础。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抓好组织协调,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强化学习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充实相关人员,建立完善激励机制,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二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继续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推动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工作相结合,逐步扩大公开覆盖面,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规范、集中发布工作,加强公开内容管理,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强化政府网站内容管理维护,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三审”制度,按要求及时更新,重要信息及时转载,避免出现栏目空白等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4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