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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以《条例》为准绳,全面落实政府信息依法主动公开要求,推动信息公开更加精准规范。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社会救助、稳岗就业、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及时发布各项政策措施,准确传递权威信息。深入推进政策解读,创新解读形式,深化解读内容,拓宽发布渠道,着力提升政策解读质效。2024年,全市制定发布政府规章3部、行政规范性文件96件,发布行政执法类信息680万余条,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5909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19万余条,转发国家、省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291万余条,作品总阅读量达1.9亿余人次,评论数达79万余条,点赞量超58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要求,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理质量。2024年,全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92件,2023年结转41件,共办结2475件,结转至2025年58件;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262件、行政诉讼76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格落实“三审三校”要求,确保信息发布权威性、安全性。加强公开后的政府信息管理,及时更新文件有效性,定期清理已经修改、失效、废止的信息内容,特别是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进行集中清理,今年全市共废止政府规章2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48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采取全时云监测普查与人工检查监测相结合方式,定期对全市43个政府网站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不断优化提升专栏功能,新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管理,依托市政务新媒体监测管理平台,对全市账号实行常态化监测管理;扎实做好账号登记备案,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流程;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整治工作,共清理关停账号800余个。

(五)监督保障方面。召开市政府机关党组(扩大)会,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聚焦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新媒体、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组织召开4次全市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参训人员达1700余人,有效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3

2

3

行政规范性文件

96

48

43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888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37387

行政强制

2784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486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15

34

0

1

108

34

249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9

2

0

0

0

0

4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91

24

0

1

10

34

116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38

0

0

0

3

0

44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5

0

0

0

0

0

5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4

0

0

0

0

0

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8

0

0

0

0

0

8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4

1

0

0

2

0

27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8

0

0

0

0

0

18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6

0

0

0

0

0

6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6

0

0

0

0

0

16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9

0

0

0

0

0

19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78

11

0

0

92

0

68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3

0

0

0

0

0

3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9

0

0

0

0

0

9

2.重复申请

9

0

0

0

0

0

9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7

0

0

0

1

0

18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0

0

0

0

0

0

50

(七)总计

2296

36

0

1

108

34

247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8

0

0

0

0

0

5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38

70

32

22

262

13

8

3

11

35

19

7

0

15

4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保定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单位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不够规范。

针对上述问题,主要改进措施如下:一是以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为抓手,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机制完善、人才队伍培养、公开平台建设;二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开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高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同时,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全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