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持续推进主动公开。围绕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及时公开由市交通运输局制定印发的各类文件和重要决策,全年共公开各类文件及政策解读信息14条、建议提案办理信息5条、年度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信息5条。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程序,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闭环管理机制。2025年共收到申请7件(纸质信函5件,网络申请2件),较去年同期增加5件,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其中,同意公开2件,部分公开2件,不予公开3件。在办理过程中,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解释,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善相关工作流程,制定了《保定市交通运输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加强主动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性。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保定市交通运输局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
(四)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通过政务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共刊发各类新闻稿件366篇,其中中央主流媒体刊发70篇、省级主流媒体刊发167篇、省交通运输厅各宣传平台刊发129篇。“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发布信息260条,其中原创139条,转发121条。稿件内容涵盖重大项目建设、民生交通改善、重要节假日运输服务保障、安全文明出行等多个领域。
(五)加强监督保障。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定期报送制度。
二、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4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678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948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多以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常规信息为主,对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全面。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群众关切的问题领域,加强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5年保定市交通运输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