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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21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省委十届、市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高站位谋划,多措并举,强力推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显著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得到全面落实,为品质生活之城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1.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法治建设的主体工程和重要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进行谋划、部署、落实,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穿至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

      2.加强组织领导。市委书记党晓龙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4次、第5次会议。8月份,保定市委常委会邀请法律顾问列席会议,这在保定市委历史上尚属首次。“市委常委会首次邀请法律顾问列席、市政府法律顾问常态化列席”做法,被中央依法治国办、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景汉朝同志在中央依法治国办调研座谈会上提出表扬。“两个列席”的做法和华北电力大学法政系主任梁平同志作为河北省“十大法治事件”和“十大法治人物”提名事项参加评选。市长闫继红针对202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整改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两次召开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8月份,市直隶公证处和高碑店市公证处代表河北省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率检查组的公证执法检查,并被给予高度肯定。

      3.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新一届市委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就落实各级政府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进行研究部署,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和分工方案。印发《保定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制定《2021年度保定市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和考核指标》,做好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并把考核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

      4.加强法律学习培训。市政府常务会将学法列为固定议题,市、县政府领导班子通过政府常务会集体学习,各单位列入党组中心组、党支部学法计划,利用专题讲座、报告会、“学习强国”“河北网络干部学院”等多媒体网上平台学习法律知识。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市本级共组织8次向宪法宣誓,共256人次;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制度,2021年新提拔的443名县处级干部、11251名乡科级干部全部参加法律知识考试。

      5.强化示范引领。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了《保定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对100项指标,细分责任单位,明确督导单位、提出落实要求。2021年积极推动1个市(涿州)申报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先进市。2021年10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共同建成法治保定研究院,力争打造全省一流、全国知名的法治高端智库。

      (二)依法明确权责,优化办事程序,努力构建服务型政府

      1.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全面落实清单制度。2021年,市本级23个部门和22个县(市、区)区分49个行业系统完成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的认领,并在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实施清单的录入和维护。保定市22个县(市、区)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权限以委托形式全部下放至284个乡镇和街道。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数量调整为主项288项,子项567项,政务服务事项586项,同时依法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接受社会监督。

      2.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以全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为抓手,创新“放管服”机制和举措,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加大便民力度,精减办证流程,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制定《保定市行政审批与行政监管衔接管理办法(试行)》《“一窗综合受理”若干规定(试行)》文件,首创推出“一链式”改革,印发《关于服务产业项目建设推行“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生产即准营”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积极推进政务服务“跨区域通办”“京保通办”“雄保通办”改革,打造智慧政务,全市可网办率达到100%,全流程网办率达98.04%。

      3.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强化外贸政策落实,累计为企业办理出口退税12亿元,缓解了外贸企业复工复产的资金压力。相继出台了《保定市关于推进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保定市关于加快开发区改革开放创新的若干措施》《保定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名录》等文件规定。开展“司企共建·法治护航”专项行动,帮助企业“法治体检”。主动对接625个重点企业和545个重点项目,与普康、长城等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建立对接。

      4.坚持人民至上理念,提高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法治化水平。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十个常态化30项防控措施,坚持做到排查管控等“十个强化”。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基层疫情防控信息化平台系统,覆盖了全市5860家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先后组织召开全市应对疫情会议63次,确保稳定大局,为迎接冬奥会的胜利举行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完善立法决策体系,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提升公信力和执行力

      1.健全地方立法工作体系,做到有法可依。严格按照《河北省政府规章制定办法》建立健全立法机制,规范立法的立项、认证、评估、审议等环节,做到精准科学立法。《保定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保定市非国有博物馆管理条例》《保定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保定市快递业条例》四部条例草案均已经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2021年,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4件;受理县政府及市直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32件;审查规范性文件68件。

      2.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保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了保定市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并按程序向社会公布。严格按照决策程序进行决策,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机制、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决策的正确性和可执行性。今年市本级共审查行政决策事项172件,出具审查意见书64份,确保了政府决策事项按法律、法规执行。

      (四)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能力水平,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1.强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编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指南》并下发各执法单位,对市直34个行政执法部门和20个县(市、区)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按照《保定市行政执法公示“1+20+X”网上巡查暂行办法》聘请第三方进行巡查,对查出的整改事项拉出清单,下发交办函督促整改。按照《保定市行政执法兼职法制审核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配备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5%的法制审核人员,目前全市专兼职法制审核人员1700余人。

      2.进一步深化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保市依法行政办〔2021〕8号),建立健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与县级执法部门之间的执法协调衔接机制,建立“乡镇街道执法指导员”制度。清苑区形成的《保定市清苑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资料汇编》和《保定市清苑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手册》创新做法在全市推广。全市284个乡镇和街道均按照编制不少于10人的标准设置了综合行政执法队,制定了工作制度,配备了执法记录仪等办公设备,实现了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

      3.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执法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并即时向社会公示;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将43个市直部门和20个县(市、区)的执法事项裁量幅度进行细化量化,并对外公示。对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对不符合执法资格条件的依法进行清理。共注销各类证件信息22000条,申领新式证件12900个,并为乡镇执法人员办理执法证件1100个;按照执法人员法律培训不少于40学时的要求,通过集中培训、各单位自主培训、网上培训等多种方式方法完成了全市执法人员年度培训任务。

      (五)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强化行政措施,推动社会治理上台阶

      1.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1年,市本级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76件,代理市政府应诉案件109件,立案前调解案件21件,立案后调解和解结案11件。12月13日,董鸣镝副市长出庭应诉,在保定市政府历史上首次实现市政府领导出庭应诉。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工作作为“复议为民促和谐”示范单位被省司法厅作为全省唯一推荐单位上报司法部。

      2.完善“三调联动”机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保定模式,加强平台建设,全市建成乡镇(街道办)联合调解中心158个;整合资源,推动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参与化解纠纷。今年市本级、徐水区、顺平县法律援助机构代表河北省参加司法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合格率、优良率均高于全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平均水平,受到了司法部、司法厅通报表彰。建成“鉴调一体”服务中心四家,超额完成任务;建成集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公证等服务功能的高标准市级公共法律援助中心;市仲裁庭迁入新址,办公面积达1100平方米,构建全新的现代化办公环境,业务量和硬件条件居全省一流;全市共4个基层司法所和4名个人获得全国模范司法所和模范个人;崔晓维等7名人民调解员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2021年,全市共调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20198件,调解成功20042件,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3.加强全民普法工作。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和有效方式,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推动分类分众分业普法,创新媒体灵活普法,强化阵地建设普法,确保“八五”普法工作强势开局。召开全市普法宣传现场观摩暨经验交流会,在全市5160个村和426个社区实现线上“智慧普法”全覆盖,《法治日报》版面头条《大普法格局打造保定标志性品牌》全面报道了市普法工作。

      (六)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扎紧权力“笼子”,规范权力运行

      1.多部门协同,形成监督合力。党晓龙、闫继红亲自谋划推动“接诉即办”改革,升级改造“12345”便民服务热线为保定市综合政务便民服务平台,向市纪律监委和驻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打通端口,实现纪检监察机关对各单位办理事项的实时全程监督、执纪、问责。2021年各级共办理省代表建议89件,政协提案12件;市代表建议52件,政协提案383件,满意率100%。

      2.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利用行政执法监督“云平台”,抽查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案卷312份。对查出的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的问题责令整改,对查出的案卷质量问题,下发专门通知督促整改。自主研发建设了全省首创的保定市行政执法云监督平台,得到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充分肯定,并在《法治日报》进行了专题报道。

      3.全面深化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大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三大攻坚战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今年主动公开市政府信息1670条,受理依申请公开193件,全部依法依规处理。

      (七)强化科技保障,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质效

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基础,以两个平台(政务服务平台、执法监督“云平台”)建设为载体,着力打造“互联网+”政务服务和监管执法体系,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行政执法APP掌上执法,构建全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目前,保定市已建成与国家、省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满足群众办事需求;全市7个中、省驻保部门、34个市直执法部门、557个县直执法部门和284个乡镇(街道)均已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与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还有不小差距和不足:一是部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不强;二是部分执法人员新法规新政策学习不及时,运用不娴熟,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层级之间的法治建设工作发展不平衡,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统筹协调、指导推进、督促落实的抓总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环节、各层次和全过程、全方位,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政治保证。

      二是进一步推动政府服务能力建设。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全面推进清单制度,简政放权,简化办事流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三是进一步落实“三项制度”。对照有关“三项制度”建设的标准,查短板、找差距、补弱项,强化执法检查、案卷评查,全面提升全市行政执法水平。

      四是进一步优化基层综合执法机制。着力从配齐人员、装备,健全执法协同、对接机制,规范文明执法等方面打基础、建制度、强素质、提能力。

      五是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契机,依托法治保定研究院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现状、路径、对策开展调研工作,制定有效举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法治政府建设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