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保定民政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营造民政领域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根据《2022年河北民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保定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民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提高监管平台占比率。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升级改造为契机,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依托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开展随机抽查的工作流程,逐步提高监管平台占比率,实现“平台之外无抽查”。
(二)提高联合抽查覆盖面。坚持“能联尽联、应联必联”,推进部门内部和部门间联合开展随机抽查成为主要方式,不断扩大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切实减轻监管对象负担。
(三)提高信用监管融合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深度融合,不断完善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机制,提升随机抽查的靶向性、精准性,努力实现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四)提高随机抽查规范性。严格落实《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业务培训,规范随机抽查工作流程,提高抽查检查的专业性,确保监管执法公平、公正、公开。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持续完善“一单两库”。以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升级改造为契机,6月底前完成民政系统“一单两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动态调整工作。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及时调整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明确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确保抽查事项全覆盖。政策法规处汇总形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对外公开。认真学习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操作规范,熟练掌握双随机抽查的具体操作流程,做好本级本部门抽查事项清单的认领和“两库”的分类标注工作,力争做到“应纳尽纳”。
(二)大力推进联合抽查。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部门内部和部门间联合抽查工作机制,本着“能联尽联、应联必联”的原则,以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为抓手,在社会组织、养老机构和殡葬监管领域,大力推进联合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以贯彻落实河北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为契机,考虑到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执法力量不足的实际情况,要统筹谋划,强化协同,探索开展横向部门间和纵向系统内的联合检查。实施抽查时,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应加强信息共享,避免对同一检查对象多头重复检查,最大限度的减少对监管对象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不断提升双随机监管工作水平。
(三)强化信用监管应用。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要认真贯彻《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有机结合,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等情况的检查对象,或风险较高的监管领域,应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大检查力度;对守法经营、信用良好的检查对象,或风险较低的监管领域,可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要及时将抽查检查结果有效归集至检查对象名下,并通过信用河北等渠道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加强抽查结果共享,以便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切实增强监管的威慑力。
(四)规范开展随机抽查。局机关相关处室要依据《保定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加强学习培训,熟练掌握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的使用,通过平台认真组织实施年度抽查计划,制定具体的抽查工作方案,按照抽查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检查对象名下,通过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领导,及时建立完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体制,切实发挥综合协调、统筹推动、督促落实作用。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附件)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可结合内部职责分工,自行明确牵头机构。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及时将明确的内部牵头机构报市民政局备案。
(二)明确职责任务。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内部牵头机构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推动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完善“一单两库”,研究和统筹协调“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关问题。各业务领域主管机构负责年度抽查计划制定、组织实施、过程留痕、档案管理、抽查结果运用和信息公开工作。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明确1名联络员,每月22日前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月报表报送至市局政策法规处。
(三)强化培训宣传。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要注重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培训,重点加强对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以及《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的培训,不断提升随机抽查的规范化水平。要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宣传报道,既要加大在新闻媒体、官方网站等的报道力度,又要在实地检查中宣讲政策、答疑解惑,不断提升社会各界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知晓度,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要大力推介本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带动提升民政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整体水平。
(四)加大督查督导。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效果评估机制,市民政局应加强对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的对口指导,采取适当方式加强督导检查。牵头机构要加强与部门人事、纪检等机构的工作协同,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符合免责情形的依法依规免予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