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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民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民政局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果。现将市民政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把法治建设作为构建局制度体系建设的基础工程,纳入局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主要领导牵头统筹,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是不断完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把握人事变化及时调整,形成“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处室负责人具体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形成了上下有人管、层层有人抓、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的良好格局。

三是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带头组织参加学法活动,推进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紧迫感、推动法治建设的责任感。

(二)提升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全程网办”。2022年全市共发放两补资金1.19亿元,惠及15.83万人;其中享受生活补贴的困难残疾人5.81万人,发放资金4657.08万元;享受护理补贴的重度残疾人10.02万人,发放资金7233.07万元。

二是积极推广低保、特困审核确认权下放乡镇。通过减材料、简流程、缩时限,提高社会救助对象审核确认效率,全市已有21个县(市、区)完成权力下放工作。

三是优化婚姻登记服务。按照省民政厅统一部署,我市分别于2022年6月1日、8月1日起,启动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及补领婚姻登记证“市内通办”。10月1日起,全面启动婚姻登记“省内通办”。

四是为企业减轻负担。组织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共清理整治社会组织127家,纠正违法违规收费行业协会商会14家,规范会费收取标准和程序45家,劝散非法社会组织1起。

(三)坚持依法行政,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

一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为从源头上防止

违法文件出台,我局进一步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范围、程序、内容、职责和责任,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核机制,确保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2022年共审核规范性文件3件。严格落实“实时管理、动态调整”的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建立规范性文件管理台账,按照“谁起草、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修改或废止。

二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4名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组织法律顾问全面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2022年以来,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审查、合同审核、重大行政行为咨询等方面出具法律意见书34份。

三是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发《保定市民政局2022年度学法计划》,将法律知识列为党组成员的重点学习内容,通过会前学法、观看教育警示片等形式开展法治教育。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宪法等法律法规共6次。依托河北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线学习,有效提升了民政干部的法治素养,进一步强化了法治意识。

(四)强化执法监督,促进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强化、三提升”活动,对行政执法人员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等各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根据民政的执法职责、执法程序、执法类别,结合民政系统执法特点,编制了行政执法行为用语指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审查机制,执法公示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公示内容严格按照程序逐级审核把关。

二是加大民政执法监督力度。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保定市民政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抽查计划,动态调整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严格规范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程序。2022年共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5次,检查监管对象49家。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并根据市司法局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充实我局行政执法队伍,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根据岗位调整情况,注销执法证件6个,新申领执法监督证件1个、执法证件3个。

(五)加强普法宣传,提高普法教育效果。

一是制发“八五”普法规划。根据省民政厅《全省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保定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制定了《全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

二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结合具体工作职责,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婚姻家庭、区划地名、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增进社会各界的知晓度,引导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是组织开展精准普法活动。为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联合网信、公安、卫健等12个市直相关部门,对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等为名,实施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制售伪劣商品等6类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违法犯罪进行重点打击。通过电视、电台、报纸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大力宣传12337举报平台举报养老诈骗线索功能,并采取印发宣传册、电子屏滚动、公众号开辟专栏等方式,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识诈反诈防诈能力。

二、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局虽然认真地完成了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法治理论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专业理论学习有待加强。二是执法力量有待进一步充实,监管和执法效果有待提高。三是普法宣传效果有待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新性需要进一步增强。

三、2023年工作思路

(一)强化理论学习,增强法治素养。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采用集中培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理论学习,以及参加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网络平台学习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核心要义和重大意义。重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制度的综合运用,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落实到政策制定、政策执行等各方面,确保民政工作各领域、全过程依法推进。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普法宣传载体,利用多媒体平台,聚焦服务对象和基层工作人员,及时宣传民政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法律法规知晓率、普及率,切实履行普法责任。

(三)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扎实推进“简政放权”和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任务工作落实。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为抓手,完善规范行政检查、随机抽查、行政处罚等文书、案卷。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提高执法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