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保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健全民族宗教领域制度规范,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了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良好局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法治意识
局党组坚持政治引领,认真谋划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不断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一是严格落实局主要领导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民族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听取各局领导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二是将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写入2023年度工作要点,纳入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分别在年中和年终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多次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民族宗教领域监督检查、普法宣传教育等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与总体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三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2023年度学法普法工作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列入法治宣传教育重要任务。一年来领导干部集中学法6次,组织全体干部观看《永远在路上》警示教育片1次,观看《城市梦》纪录片1次,开展廉政警示教育1次,引导广大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规矩意识,提升全局干部法治意识。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落实普法责任制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及八五普法工作各项安排部署,突出不同受众的法律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了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开展第十四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今年9月份,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打造保定特色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线上通过电视台、微信、抖音、快手等平台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线下开展文艺演出、执法检查、参观见学、教育培训,设置宣传墙、微景观、电子屏,开展“三送”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增强了群众参与感和体验感。宣传月期间,全市设立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点位103个,累计开展宣传活动267次,发放宣传品18.2万余份;设立民族团结宣传栏618个,制作宣传墙、悬挂民族团结宣传标语1万余条,2400多个LED电子屏和商家门店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月活动标语;组织文艺演出、主题书画展、非遗文化进社区进校园等文化活动46场、义诊活动12场、送科技活动12场,受益群众12万余人。建立起立体化全覆盖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网络,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推动了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持续开展“石榴花开”民族团结进步品牌创建,29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推广学校、127个“两带多节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创建点位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促进全社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三是开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主题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抽调精干力量,编印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手册3套,组成专门宣讲团队,由党组书记、局长亲自带队,深入河北大学、河北农大等大学校园,召开报告会2场、现场解答问题14个、发放宣传资料1050份、收回调查问卷175份,对各院系党团组织负责人、辅导员及在校学生进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讲,增强高校师生民族宗教政策水平。四是开展法治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组织人员深入勘察院社区、真觉禅寺宗教活动场所,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宣传宪法、国家安全法、旅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宗教事务条例》等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
三、加强教育培训,推进法治能力建设
利用现场授课和视频会议等形式,对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不断提升全市民族宗教干部法治能力和水平。市民宗局各局领导结合分管领域有针对性的开展政策和业务辅导,邀请省民委政法处处长张宁生对民族政策法规进行专题培训,邀请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于非进行专门行政执法操作实务讲座,邀请市消防救援支队高级工程师单桂薇两次进行消防安全专题培训。一年来采取线上线下结合、召开视频会议、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形式,共组织召开业务推进会7次,开展专题培训4场,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网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等3次,参加市委统战部双周培训4次,累计培训市县乡三级民族宗教工作干部2600余人次。通过各类培训,有效提升了市县乡三级民族宗教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
四、落实各项制度,依法依规决策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三重一大”事项一律提交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认真落实“媒体承诺”“履职践诺”工作机制,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及时公开民族宗教工作信息,积极配合人大对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调研,及时向纪检组报告“三重一大”、安全生产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人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二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方圆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环节,事先征求其意见,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把关。三是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机制,对制发的1件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征求有关方面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向社会公开,并按有关规定报市司法局备案。四是做好法治保定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八五普法等中期评估工作,总结工作成果、找出差距和不足,明确下一步工作目标。
五、严格依法行政,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是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动态调整各类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对《保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保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保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对《保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保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保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修订。及时将调离执法岗位人员的执法证件进行注销,并将调整后的《保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权责清单》《保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及各项制度第一时间在政府网站公开,对各项工作流程、办事指南及时进行更新,做好执法公示平台信息的动态维护。制定《保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下基层调研检查工作记录单》,规范机关干部下基层调研检查工作流程。二是做好对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监督检查。3月份,制定方案,下发通知,在主管领导带领下,组织对全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落实政策法规情况开展集中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下发整改督办函,督促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整改,提升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三是加强教育引导。持续推进宗教领域“双创四进”活动,指导宗教活动场所规范悬挂国旗、摆放书籍、制作展板,在全市宗教界开展“三爱”“四史”解经演讲比赛,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出倡议,号召全市宗教界向中央统战部表彰的首届全国宗教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坚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四是以服务促管理,指导全市12个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较多的县市区成立了少数民族服务站,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解决就医就学就业等困难,加强了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五是强化系统治理,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开展对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信息调查、登统工作,进一步规范对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以及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管理,常态化排查化解民族宗教领域各类风险隐患,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六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县级干部带队下基层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督导检查调研,全力维护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六、存在不足及下步打算
当前,我市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基层干部流动快,民族宗教政策理论水平参差不齐,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需进一步加强。二是由于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性强,民族宗教领域行政执法人员力量薄弱,民宗干部的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4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在学用结合上持续用力。一是加强对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行政执法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民宗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二是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监督检查,深化对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指导,依法处置非法宗教活动,全面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治理水平,维护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