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部门,相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实施方案》(商办流通函〔2025〕7号)和河北省商务厅等5部门《河北省2025年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冀商电字〔2025〕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征集第二批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参与主体,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时间:2025年2月10日-2月11日。
二、参与企业申报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且独立结算的经营主体。如符合入统条件,要及时主动纳入我市批发零售业统计。
(二)主营含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零售业务,获得相关产品品牌商或运营商授权,且依法纳税、守法经营、财务制度健全、商业信誉良好的企业。
(三)要主动与银联云闪付平台对接,上传备案参与产品授权书、品类、型号等信息,按要求布设或升级改造相关收单机具,并具备完善的进销存订单管理系统和开具电子发票的能力。
(四)自愿参与并有一定的垫资和及时退回补贴资金的能力,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
(五)能按核销和审计的要求,自愿使用银联云闪付平台系统上传相关资料,包括产品品牌型号、SN码、IMEI码(如有)、现场激活照片、购物小票(订单信息)、产品发票信息(开具发票金额含补贴额)等。
(六)资信状况良好,承办单位及法人、负责人无偷漏税及不良违规、违法、失信、严重行政处罚等记录。
(七)参与主体自愿签订承诺书。严格遵守活动相关规定要求,规范经营,配合有关部门严防套补、骗补等行为。参与主体有违规、传播不实信息、不按照统筹安排有序开展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活动的,自愿接受相应惩处并退出参与主体名单。
(八)参与企业要指定专人或组建专业团队负责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工作,做好补贴活动政策宣传,能及时妥善处理好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九)一企多店情况需符合银联云闪付相关上线要求。
三、申报材料
(一)2025年河北省(保定市)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申请表(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二)2025年河北省(保定市)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承诺书(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三)营业执照(如存在一企多店情况,须提供独立核算主体与各门店营业执照,且主体和门店存在关联关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四)相关产品品牌商授权书复印件。
(五)企业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完税证明、进销存订单管理系统显示承办单位名称和产品信息的界面截图(可分开提供,数据不为零)。
(六)“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报告完整版照片。
(七)企业简介(包含但不限于各门店具体情况、财务制度等)、营业场所照片(门店内外照片各1张)。
(八)附件3表格。
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按顺序胶印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每页需盖鲜章,材料整体盖骑缝章)。全套盖章纸质申报材料须扫描PDF电子版一并U盘提交。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四、申报流程
(一)参与申报主体按要求向所在县(市、区)商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二)县(市、区)商务部门对参与主体推荐并初审,实地核查企业各类硬件软件服务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承办单位出具审核意见并盖章,于2月12日17:00前将申报资料纸质版一份报送至市商务局(同时U盘报送PDF版),同时报送2025年河北省(保定市)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门店清单(见附件3)。
(三)市商务局对参与主体进行复核并公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程序通过保定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保定商务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参与企业,报省商务厅备案。承办单位资格有效期与活动政策实施期一致。
(四)市商务局对活动参与单位实施动态管理。在此次征集工作的基础上,市商务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活动参与企业的调整和补录工作。
附件:1.2025年河北省(保定市)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申请表
2.2025年河北省(保定市)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承诺书
3.2025年河北省(保定市)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门店清单
保定市商务局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