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C
保承办字〔2024〕65号
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1128号建议的答复
刘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老小区住宅楼电梯改造为可容纳担架电梯或增加可容纳担架电梯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在完成老旧小区统筹设计基础上,实行“一区一案、一区一品”,根据小区基础条件和居民诉求,因地制宜增设适老化设施、幼儿娱乐设施以及养老、助餐等生活服务,为小区居民提供更多的生活便利,提高小区居民幸福指数。利用改造有利契机,制定实施《保定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办法》,积极引导和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激发居民出资改造积极性,有效解决老年人“出行难”问题,此经验做法被新华社、中国建设报、河北日报等多家媒体刊发,受到住建部、省住建厅的肯定。目前,按照加装电梯的有关要求和条件,全市符合加装条件的单元(楼栋),在不破坏原有建筑主体结构,合理利用有限的空间完成电梯加装共计62部。
在《住宅设计规范》中明确要求12层及以上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部,而其中应有一部电梯能够容纳担架进入的建议要求,老旧小区改造是对2000年以前建成的多层住宅进行楼体粉刷、加固与修补,不能破坏楼体的主体结构,因此改造可容纳担架电梯的建议在老旧小区改造中不适于推行。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