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定市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解读一:《办法》共六章三十二条,涵盖总则、经营资质、经营服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
解读二:明确经营资质条件
申请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应具备相应条件:具有一定数量的符合国家标准车辆;具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停车场地;具有符合国家和河北省规定的管理制度以及相应的技术服务人员。
申请分时租赁经营的,除具备小微型客车租赁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三个条件:车辆应为新能源车辆、具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线上线下服务能力以及维修服务网点。
解读三:关于经营服务内容
对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对租赁车辆的管理以及与承租人签订汽车租赁合同主要内容进行了说明。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应落实完善的身份查验制度,强化对租赁车辆安全的管控力度,降低经营风险并遵守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完善网络安全防范措施。
分时租赁经营者应具备线上服务能力及运营服务能力并推广应用“电子围栏”技术,引导用户有序停车。
解读四:关于监督管理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监督检查,对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经营者实施动态监管。
解读五:关于法律责任
本办法所包含的法律责任共计三条,是对小客车租赁经营者以及承租人违反本办法的相关规定,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依据修订后的《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