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定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3年7月28日,保定市人民政府印发《保定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实施细则》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为落实上级工作要求,省、市对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做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2019年10月,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北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2020年6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保定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实施细则》(有效期三年)。原《实施细则》已到期,现重新进行修订,对原《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款做了进一步细化,内容更加规范。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将原《实施细则》中须进场交易的6大类农村集体产权分类细分为15项,进一步增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农村集体产权进场交易,增加农民和村集体经济收入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支持。2024年8月,对《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内容进行了修订,对办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出让申请人和意向受让人应提交资料分别做了更加详细的表述。
二、《实施细则》的制定过程是怎样的?
在收集汇总全市关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已出台各项文件的基础上,借鉴石家庄等其他地市工作经验,参考《石家庄市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实施细则》,对保定市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的各项文件进行梳理汇总,并会同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及各单位业务骨干进行深入调研,组织多轮研讨,形成初稿。向相关市直部门、单位进行征求意见建议并进行详细充分的沟通,在反复的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实施细则》。
三、《实施细则》征求了哪些单位部门的意见?
《实施细则》初稿形成后,书面征求了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定监管分局等9个部门的意见。其中,市财政局提出了修改建议,该修改意见已被采纳,其他部门无意见。综合以上情况,最终形成了《实施细则》(代拟稿)。
四、《实施细则》主要内容是什么?
《实施细则》共七章27条。第一章总则,共7条,对出台《实施细则》的政策依据、适用范围、遵循原则作了阐述,明确了乡、村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点的设立和职能,并对市、县两级流转交易中心的业务范围作了规定。第二章交易品种,共2条,明确了交易品种参照《河北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第十条执行。特别强调了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和农村集体建设项目招标须通过流转交易中心进行,并对15类须进入流转交易中心公开流转交易的项目进行了明确。第三章交易方式与程序,共4条,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方式作了说明,对交易程序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并明确了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无流转交易中心出具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鉴证书》视为未完成交易,乡镇集体资产管理部门不得进行权属的明确或变更。第四章交易收费与依法完税,共2条,明确了进行交易的收费原则和依法完税的义务。第五章交易规范与监管,共6条,进一步明确了流转交易中心应遵守的交易规范,并明确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收益应纳入本集体经济组织账户,按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定使用和管理。乡镇集体资产管理部门要履行职责,把农村产权交易鉴证作为农村集体资产和农村集体建设项目的记账依据。第六章责任追究,共3条,明确了对流转交易中心、农村集体、交易主体等相关责任人,违反《实施细则》规定,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第七章附则,共3条,明确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信息同步发布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