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2月28日,根据保办字〔2019〕21号,保定市委办公室、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简称市民族宗教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县级,归口市委统战部领导。
机构改革调整到位后,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紧密结合服务全市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这一工作目标,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领导高度重视,重新成立了相关机构、充实工作人员,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处室。二是积极主动,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和公开审查流程,拓展公开内容,加大民族宗教重点领域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围绕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等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三是着力提升媒体公开平台建设。调整工作人员、增加相关设备、积极运用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四是加强信息工作管理和业务培训,通过专题调研,找准问题原因,制定有效措施,建立信息工作学习沟通交流群,增加信息报送和反馈渠道,提升信息员工作队伍能力素质。加强业务培训,坚持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队伍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信息发布专业性较强,标准要求高,机构改革调整后,我单位归口市委统战部管理,再加之人员编制的减少,每人需要承担多项工作任务,存在政务信息公布不及时的问题。2020年,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时效性,减少流程,提升效率。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培训工作力度,增加设备配备和经费保障,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保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