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要求,由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保定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aoding.gov.cn/)查询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保定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保定市东风西路1号,邮编:071051,电话:0312-3088807,电子信箱:bdszwgk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一)围绕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加强用权公开。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各级行政机关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等信息,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2.加强行政决策信息公开。印发《保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预先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材料。建立健全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以适当方式充分听取了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
3.加强政务公开目录清单管理。规范有序推进政务公开目录清单编制工作,印发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方案》《关于做好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成立工作专班合力推进,年底前编制完成了市级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向社会发布。
4.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在政府网站开设“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专栏,集中展示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立改废。
(二)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服务公开。
1.推进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认真贯彻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积极当好企业的“店小二”和“服务员”,出台了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企业一日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远程审方、政务服务“指尖办”、全程领办代办、“不打烊”等便民惠企政策包,采取送政策上门的方式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指引。通过实行领办代办服务、非工作日“不打烊”服务、“两不见面”审批、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等方式加强窗口服务,开展“提质提效、文明服务”创建竞赛活动,各单位窗口服务质量明显提升。认真执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宣传,为外资企业服务,增强外商投资信心。制定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考核标准和实施细则,建立健全联合随机抽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推动全市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落实,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2.提升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持续升级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工作,不断完善一窗受理、统一出证、移动办公、数据共享调用、审管互动等功能,全力打造预约办、自助办、就近办、网上办等便民服务模式,做好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省政务服务平台、省建垂直系统、“冀时办”、自助服务终端等功能对接,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信息,精准推送办事服务信息,全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截至目前,全市共上线“冀时办”便民服务事项409项,共计24599个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实现网上可办,网办率99.99%。推进落实创业创新审批服务“百事通”改革,对省确定的106个套餐事项清单,结合我市实际业务需要,对每个主题中所涉及的事项进行最小颗粒度拆分和细化,对层级、部门、材料等进行了修订。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分区域、分行业设置政务公开专区,充分利用LED显示屏精准推送办事服务信息。
3.提高政策服务精准性实效性。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政策直通车”,集中发布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重要政策文件,加强宣传解读。在疫情期间转发《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实现一批与企业复工复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的通知》,发布了《疫情期间重点项目审批服务六项措施》《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安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十条措施》,用“网上办”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开展重要政策宣传解读,让社会公众和企业了解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相关政策,促进政策落地生效。
(三)围绕中心工作和突发事件,加强发布解读。
1.助力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制作《保市场主体任务政策合集》,发送给重点企业,打通政策最后一公里。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稳定就业举措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工作方案》《关于健全促进就业体制机制和操作平台的实施意见》《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等政策,保障重点企业用工作,支持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化线上招聘服务。扎实做好企业社会保费的减免延缓等相关工作,利用保定日报、保定晚报、保定人社公众号等多渠道对相关政策进行权威解读,积极帮扶企业渡过难关。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主动公开“六稳”方面的工作举措及其效果,及时发布“六保”信息、商务预报,加大为企业纾困、激发市场活力等政策的公开力度。
2.及时发布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信息。印发《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汇编》,并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做好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利用政府网站、保定本地宝、保定发布、保定日报、保定微讯、健康保定等多家公众号,第一时间发布疫情信息、防疫科普、重要会议精神、抗疫感人事迹等内容,让公众及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护意识和应对能力。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快速反应,正面回应,凝聚人心,鼓舞信心,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依法依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严格管理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
3.围绕重大国家战略做好公开。抓好京津冀产业、交通、生态重点领域协作和重大生态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做好服务雄安新区重点项目建设、白洋淀全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修复保护等信息公开。举办“保定智造联动雄安”绿色建材产业助力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洽谈交流会,河北日报、长城网等多家媒体进行了跟踪报道。坚持以“不让一滴水入淀”的政治决心,加快推进白洋淀上游综合治理,加大水污染治理信息公开力度,每月公布《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月报》《全市主要河流跨界断面水质及生态补偿金扣缴情况》,公开全市主要河流断面、入河排污口自动监测数据达标情况。
4.做好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推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信息公开,通过党报党刊、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渠道,及时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对年度扶贫资金项目安排、重要工作动态、先进典型、经验做法等事项进行公开。围绕重点污染企业退城搬迁、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落实应急减排差异化定量管控等重点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和深度,对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信息进行了披露。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和金融消费者权益宣传“七进”活动,河北日报、保定日报、唐尧网进行了宣传报道,受众300余万人次。发布非法集资案件参与人债权信息登记公告,为参与者挽回损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主要领导走进纠风热线直播间,耐心细致解答群众关于非法集资案件的相关问题。
5.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信息公开。积极宣传“三创四建”活动,公开重大民生实事进展情况,积极应对重大民生热点。利用广播、报纸、网站、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发布就业、养老、教育、脱贫攻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信息,加大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信息公开力度,公开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相关信息。规范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河北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要求细化公开内容,在市政府网站设置“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市直部门预决算。做好财政扶贫资金信息公开,在市政府网站设置“扶贫资金政策”专栏,下设“政策法规”“政策解读”“资金分配”3个子栏目,及时公开相关扶贫政策及资金分配动态。
(四)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落实。
1.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正确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新规定,聚焦公开重点,规范公开方式,修订了《保定市人民政府暨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版升级,提高了主动公开实效。转发了河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工作方案》,严格按照省要求,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对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改版。按照省政务公开办《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通知》要求,对我市政务公开专栏进行了改版,优化栏目设置,丰富公开内容,方便群众查阅。
2.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转发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推行申请办理流程和答复文书标准化,全面提升办理工作质量。
3.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开设整合、注册备案、内容发布、抽查监测、网络安全防护等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测、整改督办,完成政府网站IPv6升级改造,编辑《保定市人民政府文件汇编》,并上网发布。打造政务公开专区,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供群众查阅。
(五)围绕政务公开基础工作,加强制度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关注,多次作出批示,要求抓好工作落实。明确常务副市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机构建设,充实工作人员,成立保定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复杂问题,合力推进工作落实。加强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印发《保定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责任,规范工作流程,促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2.注重宣传培训。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指导,通过当面交流、电话沟通等方式解疑释惑,利用微信工作群积极宣传国家、省、市最新工作要求,分享各地先进工作经验,促进工作开展。
3.强化考核评估。转发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96号),下发了《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定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对各级各部门年终考核提出要求,奖优罚劣,促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2
3
规范性文件
42
8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3
+15
22758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66
+185
1158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278
+18
371161
行政强制
94
+3
9382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34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30
74.5亿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32
5
9
1
34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4
4
20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0
1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4
12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344
35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6
1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的来看,2020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拓展,二是公开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公开平台的建设管理需要加强。
2021年,我市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按照国家、省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不断提升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