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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管,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积极做好稳经济保增长措施、重大项目建设、稳就业保就业、减税降费等领域信息公开;新增“消费和外经贸”“住房和城乡建设”“医保”“灾后重建”等专栏,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宣传推介。深入推进政策解读,通过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大力宣传推广“河北惠企利民政策通”平台,使更多企业群众了解、享受政策。2023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7781条,“保定微讯”“微博保定”发布信息286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规定,依法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收到申请2222件,2022年结转66件,共办结2267件,结转至2024年21件;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60件、行政诉讼8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格落实“三审三校”要求,确保信息发布权威性、安全性。有序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定期审查,动态调整公开内容,及时更新文件效力状态,特别是对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进行全面梳理、清理,今年我市共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35件,现行有效规章2个,行政规范性文件506件。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方面。采取全时云监测普查与人工检查监测相结合方式,定期对全市44个政府网站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严格按照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推荐的版面设计“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持续优化栏目设置,丰富公开内容。强化政务新媒体监管,充分发挥市级政务新媒体监测平台作用,以“技术+人工”手段实现对全市858个政务新媒体账号的常态化监管。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印发《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保定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关于开展保定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不断强化考核管理,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2

行政规范性文件

135

57

50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6414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90693

行政强制

8713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202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79

29

2

0

104

8

22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6

0

0

0

0

0

6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42

16

1

0

28

8

119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00

1

0

0

1

0

30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4

0

0

0

0

0

1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8

0

0

0

0

0

28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5

0

0

0

0

0

5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4

0

0

0

0

0

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

0

0

0

0

0

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57

9

1

0

72

0

63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6

0

0

0

0

0

6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5

0

0

0

0

0

15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8

1

0

0

3

0

1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3.其他

34

0

0

0

0

0

34

(七)总计

2126

27

2

0

104

8

226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9

2

0

0

0

0

2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19

11

13

17

160

8

1

2

1

12

49

7

0

17

7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创造性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等方面还有不足。2024年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持续努力:

一是进一步打破思维定式和工作惯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努力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借鉴、可复制的特色经验。

二是进一步优化教育培训工作,采取定期培训、专题培训和在线交流等方式强化培训指导,不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和公开能力,促进政务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

三是进一步强化督检工作,定期对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全市各地各部门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在河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2023年信息公开法律知识学习问答”活动中,我市涿州市荣获“优秀组织奖”。

(三)在河北省公安厅组织的“反诈在冀一起来”主题短视频大赛中,我市《境外来电》作品荣获“特别贡献奖”,《第一视角体验被噶》作品荣获“二等奖”,《他俩当年真给秦始皇打过钱》作品荣获“最佳人气奖”,《夏总找我办“私事”》作品荣获“优秀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