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保定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本级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河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医保规〔2023〕8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简化康养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条件和流程的通知》(冀医保函〔2024〕47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市本级申请医保定点的医药机构依省定纳入标准和程序进行了专业评估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

       现将经协商谈判与其签订了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参保人员进行监督。

       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申请类型

注册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工住院定点

保定基泰护理院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东关街道办事处东风东路180号基泰颐养中心3-5层

李连才

 

       监督电话:7590221  7590238

 

保定市医疗保障局

202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