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定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规定,自2026年4月10日起,解除保定市莲池区康诚大药房、保定市莲池区百益堂药房、保定市高新区鹿兴大药房、保定市保康大药房4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协议;中止保定市春安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保定市盛世华兴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七十七分公司2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协议。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