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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保政办函〔2022〕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