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省级主管部门未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自由裁量基准进行规定,根据《河北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办法》,我局对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形成了《保定市城管系统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自由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年2月4日-3月3日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反馈。
特此说明。
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