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服务,加快公共数据资源有序开发利用,释放公共数据价值,加快“数字保定”建设步伐,市数据局起草了《保定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24年11月19日至12月18日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针对反馈意见,12月18日,我局进行了专题研究,对《保定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意见征求情况
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期间,我局收到有效反馈意见8人次,修改意见建议共1类、8条,具体如下:
1.反映征求意见稿中“第九条,规定保定‘采取依场景授权模式’开展授权运营”,建议将授权运营模式改为包括整体授权、分领域授权或依场景授权等。
2.反映征求意见稿中“第九条,规定‘采取依场景授权模式’开展授权运营”,建议将授权运营模式改为“政府+整体授权运营企业”的模式。
3.反映针对征求意见稿中第九条“市数据主管部门根据审定同意后的实施方案,采取依场景授权模式……”,建议更改为“市数据主管部门根据审定同意后的实施方案,采取整体授权模式……”。
4.反映征求意见稿中第九条,建议将第九条中的“采取依场景授权模式”改为“采取整体授权模式”。
5.反映针对征求意见稿中第九条,建议优化场景授权模式,从“一场景一授权”转变为按领域或业务板块进行综合授权。市数据主管部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公共数据资源的特点和应用需求,划分若干个主要领域或业务板块,如智慧城市建设、医疗卫生服务、金融服务创新等。运营机构在申请授权时,可根据自身能力和发展规划选择一个或多个领域或业务板块进行整体授权运营,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开展多场景的数据产品开发和服务提供,提高运营的灵活性和效率。同时,建立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市场需求和数据应用效果,对授权领域或业务板块进行优化调整。
6.反映针对征求意见稿中第九条,建议将授权模式改为整体授权。
7.反映征求意见稿中“第九条,规定保定‘采取依场景授权模式’开展授权运营”,建议将授权运营模式改为包括整体授权、分领域授权或依场景授权等。
8.反映征求意见稿中第九条:规定“采取依场景授权模式”开展授权运营,建议按照“政府+整体授权运营企业”的模式。
二、意见采纳及修改情况
针对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局逐条分析研究,具体意见采纳及修改情况如下:
反馈意见:针对征求意见稿中“第九条,规定保定‘采取依场景授权模式’开展授权运营”,第一种建议是将授权运营模式改为包括整体授权、分领域授权或依场景授权等,第二种建议是改为“政府+整体授权运营企业”的模式,第三种建议是采取整体授权模式。
意见采纳情况:部分采纳。
修改情况:将“采取依场景授权模式”修改为“采取整体授权、分领域授权或依场景授权等模式”。
修改理由:《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中提出:“结合实际采用整体授权、分领域授权、依场景授权等模式”。同时,国家数据局在《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中提出:“授权运营模式,包括整体授权、分领域授权或依场景授权等”。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若仅按照“一场景一授权”的方式开展,即每开发一个场景就进行一次授权申请,可以加强有关单位对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活动的管控,但也由于管控的加强,会降低整体运营工作开展效率,也不利用不同场景数据的融合开发利用。
特此说明。
保定市数据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