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促进文明城市建设,创造品质为先、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对《保定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进行了修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向我局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25年2月2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zfjfaguichu@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保定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城市管理法治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保定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征求意见稿)
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