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的要求,由保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保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推进。
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5条,内容涵盖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65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350余条。公开内容包括修订完善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主要职责、机构设置、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权责清单、业务办理流程图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706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政务公开新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业务培训,完善相关措施,规范发布流程,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