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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保定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事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公开原则,立足财政职能,落实工作职责,明确资金监管责任,加大公开力度,切实增强公开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全面提升财政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一)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全面公开了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三公”经费预算安排等内容,确保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公开保定市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省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及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为市场主体提供清晰的收费政策指引。三是围绕财政收支、资金拨付、项目管理、民生工程等重点领域,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主动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单一来源公示、采购需求、验收结果等信息,增强财政工作的透明度。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5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均依法按时办结,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对申请内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及时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对申请内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依法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加强政府信息审核管理

严格落实文件公开属性审核机制,确保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切实筑牢信息发布安全底线。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进一步增强政策宣传的实效性。加强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修正情况及时对文件进行修改。

(四)夯实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一方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规范管理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已发布的信息定期评估、动态调整。修订完善《保定市财政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明确各科室责任分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优化保定市人民政府网站财政专栏设置,及时更新财政信息,认真办理政务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00余条。同时,利用保定财政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转发政务信息210篇,办理“12345”市长热线77条,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有效提升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影响力。

(五)强化信息监督保障能力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制度,严格规范信息发布,安排专人负责网站运维管理工作。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升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二是规范信息发布。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的时间、内容、形式等。三是定期检查。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234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及时、深入,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与群众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将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提升信息公开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