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高效处置农民工欠薪问题若干措施》的通知
一、政策性文件的出台背景、制定依据、目的意义、主要内容、核心举措
(一)出台背景。农民工欠薪问题直接关系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和民生福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为切实回应农民工群体诉求,解决当前欠薪处置工作中存在的流程不顺畅、部门协同不足、惩戒力度不够等问题,结合我市治理欠薪工作实际,制定本措施。
(二)制定依据。本措施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和政策文件为依据,同时严格落实河北省关于治理欠薪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政策的合法性与合规性。
(三)目的意义。一是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劳动报酬权益,让农民工劳有所得;二是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和建筑市场秩序,从源头遏制欠薪问题;三是健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提高欠薪案件处置质效;四是营造“不能欠、不敢欠、不想欠”良好社会氛围,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四)主要内容。围绕“深化小案快办、提高吸附力、增强惩戒力、提升办结率、共享数据信息”五大核心目标,分五大板块明确15项具体工作措施,涵盖部门联动处置、欠薪线索吸附、违法惩戒、案件快办、数据管控等全流程治理环节,并逐一明确各环节责任单位,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五)核心举措。一是建立部门联动快调快处机制,设立“保定市农民工欠薪快速解决中心”,实现“一站式受理、一体化处置”;二是多维度拓宽欠薪反映渠道,压实属地、部门及社会组织吸附责任;三是综合运用行政惩戒、刑事打击、失信联合惩戒等手段,提高欠薪违法成本;四是通过强化基层源头治理、健全通报约谈制度、建立“红黄牌”督办机制,提升案件办结效率;五是打破数据壁垒,推动工程项目信息共享,构建欠薪风险提醒和舆情应急处置机制。
二、政策性文件的关键词、专业术语,以及社会公众可能误解、存疑、质疑的内容
(一)核心关键词与专业术语释义。1.一站式受理、一体化处置:指由市人社局牵头,信访、公安、住建等多部门配合进驻快速解决中心,农民工反映的欠薪线索可实现集中受理、协同处置的闭环管理模式。2.应急周转金:针对小额欠薪案件,在一时难以解决的情况下,相关部门可视情况申请动用应急周转金先行垫付工资,为农民工提供即时保障的兜底资金。3.红黄牌督办调度机制:人社部门建立欠薪案件台账,对未按期办结案件标注“黄牌”预警,超期10日无进展的标注“红牌”,对红牌案件重点督办并上报市领导,推动快办快结。4.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指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犯罪数额标准,或因欠薪引发群体性、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等情形,被人社部门列入的失信名单,列入后将在多领域受到联合限制。
(二)公众可能误解、存疑的内容解读。误解点1:“扫码投诉”是否会泄露个人信息?解读:欠薪投诉二维码由官方统一制作发布,相关部门将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对投诉人信息严格保密,仅用于欠薪案件处置工作,确保投诉人权益不受侵害。误解点2:应急周转金是否属于最终工资支付?解读:应急周转金是临时性垫付财政资金,旨在解决农民工燃眉之急,后续相关部门将继续向欠薪责任单位追偿,追偿所得资金将补充至应急周转金池,并非替代责任单位的工资支付义务。存疑点:非国有土地上建设项目(如自建房、新民居)欠薪是否在受理范围内?解读:本措施明确将此类项目纳入基层源头治理重点,乡镇(街道)需主动摸排线索并协调化解,需执法介入的将上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置,确保所有农民工欠薪问题均能得到关注和解决。
三、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权利义务、切身利益及重大公共利益,需要社会公众知悉、执行、配合的条款,说明具体做法、制定依据及合法性、合理性
(一)涉及农民工的权利与配合义务。1.权利:农民工有权通过国家欠薪线索平台、12345热线、现场接访、扫码投诉等多种渠道反映欠薪问题;经调解达成的欠薪协议可申请司法确认,获得强制执行保障。2.配合义务:反映欠薪问题时需如实提供用工合同、工资欠条、工作记录等相关证据材料;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案件情况。3.具体做法:农民工可扫描施工现场、安全帽等位置的投诉二维码,或拨打当地人社部门公布的欠薪投诉电话,按提示提交相关信息和证据。4.依据及合法性、合理性: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赋予劳动者的投诉举报权制定,多渠道投诉机制既保障了农民工维权的便捷性,也通过证据提交要求确保案件处置的准确性,兼顾权利保障与治理效率。
(二)涉及用人单位的义务。1.核心义务:用人单位需依法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落实工资支付实名制管理;工程建设领域总包单位需按规定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行工资代发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欠薪线索核查和案件处置。2.具体做法:用人单位需建立农民工用工台账,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工程建设单位需在施工合同中约定人工费用拨付比例和周期,确保资金足额到位;接到欠薪核查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相关资料。3.依据及合法性、合理性: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明确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是治理欠薪的关键,相关要求符合市场监管和劳动保障的基本准则,有助于规范行业秩序。
(三)涉及相关部门及社会组织的义务。1.义务:相关部门需按“管行业必须管欠薪、管项目必须管欠薪、管资金必须管欠薪”要求履行监管责任;行业协会等需发挥自律作用,主动调处会员企业欠薪线索。2.具体做法:行业主管部门需定期排查本领域欠薪隐患,及时处置相关线索;行业协会需牵头成立欠薪纠纷调解组织,引导会员企业诚信用工。3.依据及合法性、合理性:依据政府部门职能分工和社会组织协同治理要求制定,构建多元共治格局,符合社会治理的发展方向。
四、涉及办事服务事项的,根据政策性文件内容说明受理单位和地址、联系方式、办事条件、资料、程序、时限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1.受理单位:保定市农民工欠薪快速解决中心、各县(市、区)农民工欠薪快速解决中心、各级人社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属地乡镇等。2.受理地址:保定市农民工欠薪快速解决中心设在市群众工作中心;各县(市、区)受理地址可联系当地有关部门查询;项目现场受理点设在各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维权中心”。3.联系方式:国家欠薪线索平台(全国统一)、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各级人社部门、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等均公布有专门投诉电话(可通过当地政府官网或项目现场公示获取);各工程项目现场及农民工安全帽、工作服上粘贴有欠薪投诉二维码。4.办事条件:投诉人为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投诉事项属于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范畴,且有明确的被投诉单位和具体欠薪事实。5.办事资料: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牌、考勤记录等)、欠薪事实证明(如工资欠条、结算单等)。6.办事程序:第一步,通过选定渠道提交投诉信息及相关资料;第二步,受理单位对线索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分类转办;第三步,相关责任单位开展调查核实,组织调解或依法处置;第四步,将处置结果反馈给投诉人。7.办事时限:小额欠薪案件力争即时调解化解;一般案件在受理后尽快办结,复杂案件实行县级干部包案,明确化解时限;被标注“黄牌”的案件需按期办结,“红牌”案件将被重点督办加速办结。8.注意事项:投诉人需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不得编造虚假欠薪事实,不得以讨要工资的名义讨要工程款;对处置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涉及行政执法事项的,说明执行范围、执行程序、执行标准等
(一)执行范围。本措施涉及的行政执法事项覆盖保定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重点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含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政府及国企项目、公共服务领域(环卫、公交、学校、医疗机构等)的欠薪违法行为,包括拖欠工资、工资支付制度不落实、违法发包转包分包等引发欠薪的行为,以及编造虚假事实讨薪等违法行为。
(二)执行程序。1.线索核查:执法部门通过投诉举报、平台归集、日常巡查等渠道获取欠薪线索后,及时开展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2.责令整改:对查实存在欠薪或工资支付不规范问题的,依法向用人单位下达责令限期支付或责令整改文书。3.惩戒实施:对逾期未改正的,依法实施罚款等行政惩戒;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符合失信联合惩戒条件的,列入失信名单并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4.后续监管:对执法处置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整改到位;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限制,直至其改正违法行为。
(三)执行标准。1.行政惩戒标准:对查实的欠薪案件,依法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农民工加付赔偿金;对工资支付制度不落实等问题,依法处以相应罚款。2.刑事移送标准: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或因欠薪引发群体性、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失信联合惩戒标准:用人单位存在上述刑事移送标准所列情形,经人社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支付工资逾期未支付的,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期限为3年,期间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等多领域实施联合限制。4.其他标准:对编造虚假事实或采取非法手段讨要工资、以欠薪为名讨要工程款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六、属于对原有政策性文件进行修订的,说明修订的理由和新旧政策性文件的衔接及差异
本措施不属于对原有政策性文件的修订,而是在国家、河北省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基础上,结合保定市治理欠薪工作的新形势、新问题制定的实施措施,旨在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强化部门协同、创新处置机制,提升我市欠薪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与以往治理欠薪相关工作要求相比,本措施更注重机制创新和效能提升,新增了“农民工欠薪快速解决中心”“投诉二维码”“红黄牌督办”“工程建设领域欠薪违法企业信息台账”等具体举措,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和市县两级的责任分工,形成了全链条、多维度的治理体系,确保欠薪问题能够快速、高效地得到解决。原有相关工作要求与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为准;原有要求未涵盖的,按本措施执行。
七、属于贯彻执行上级政策性文件的,说明与上级文件的异同点
(一)相同点。1.核心目标一致:均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根治欠薪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为核心目标。2.政策依据一致:均严格遵循《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政策方向不偏离。3.治理框架一致:均强调部门协同、源头治理、惩戒震慑、风险防控等关键环节,构建多元共治的治理格局。4.惩戒原则一致:均明确对欠薪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刑事、信用等多维度惩戒,提高违法成本。
(二)不同点。1.更具地域针对性:结合我市实际,重点聚焦自建房、新民居、小产权房等本地常见的非国有土地建设项目欠薪问题,强化乡镇(街道)源头摸排责任,填补治理空白。2.机制更具创新性:创新设立“保定市农民工欠薪快速解决中心”,推出“扫码即投诉”“红黄牌督办”等本地化举措,简化处置流程,提升响应效率;倡导社会组织牵头成立欠薪纠纷调解组织,构建“行业矛盾行业调”的本地特色治理模式。3.责任更具体化:逐一明确15项措施的具体责任单位,细化县级干部包案、部门信息共享等要求,避免责任虚化,增强政策可操作性。4.服务更具便捷性:多渠道拓宽欠薪反映渠道,在农民工安全帽、工作服等日常使用物品上粘贴投诉二维码,贴合农民工群体使用习惯,降低维权门槛。
解读单位及科室:保定市人社局接诉督办科
联系电话:0312-313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