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保定市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按照《河北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保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aoding.gov.cn/)查询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保定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保定市东风西路1号,邮编:071051,电话:0312-3088580,电子信箱:bdszwgk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取得良好成效。

(一)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规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常务副市长作为分管领导亲自调度重点工作,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权重4%,加强机构建设,充实工作人员,落实经费保障。

二是定期开展培训。201995-6日,我市筹办了第三期全市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班,150余人参加了培训。20191011日,就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党校秋季主体班专门开课。

三是完善规章制度。先后印发《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保定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的通知》《保定市政务公开办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保定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等文件,明确目标,细化责任,规范流程,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二)大力推进政务“五公开”

一是推进决策公开。对市政府常务会议情况和会上议定的有关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第一时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微博保定、保定微讯等媒介进行发布,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会议,就有关事项倾听代表委员意见建议。

二是推进执行公开。围绕省政府“三深化、三提升”活动、市政府工作报告、惠民事项等重大决策,通过广播、电视、党报党刊、网站、新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在市政府官网开设“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专栏,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累计发布信息17690条。

三是推进管理公开。依法公开各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领导成员和分工,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动态调整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在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发布。

四是推进服务公开。按照国家标准和省要求,编制完成市、县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录入事项15266项,全部实现网上可办。将公积金、企业信用红黑名单查询、水费、供暖费等54项民生热点服务事项接入冀时办,实现一机在手,全域办理。

五是推进结果公开。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支持雄安新区建设,及时公开相关情况。以“推动京津保地区率先联动发展新局面”为主题,举办新闻发布会,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等26家中央、省、市媒体聚焦保定,市长郭建英同志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完成本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在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发布。

(三)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提高主动公开实效。20196月份,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完善了《保定市人民政府暨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建设,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2019年,通过保定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0余条,各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合计公开政府信息2万余条。

二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提供信函、电子邮箱、网上平台、当面受理等4种申请方式。2019年全市共受理依申请公开667件,转结上年申请12件,转结下年办理12件,因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7件;行政诉讼2件。

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编制了《文件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审核把关流程图》,建立业务处室、政策法规处、政务公开办三层把关机制,切实提高政策解读率。在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开设“政策解读”版块,主要围绕重大活动、大气污染防治、减税降费、生态环境、交通、教育等方面开展,积极回应了社会公众密切关注的市政建设、“证照合一”、老旧小区改造、供电供水保障、食品安全等方面问题。

(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做好重点领域省试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一市一重点领域”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部署我市“医疗卫生计生领域政务公开”试点,制定试点实施方案,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三大攻坚战”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引导金融机构将更多资金投向实体经济,2019年市政府组织银企精准对接会4次,各县(市、区)、开发区组织了50余次银企对接会。鼓励企业挂牌上市,强化辅导培育,开展挂牌上市辅导专家“进县入企”宣讲培训,走访企业300余家,发放明白纸800余份。加强地方金融监管,通过风险排查、监测预警、案件查处、善后处置、宣传教育等工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精准脱贫方面,对年度项目资金安排计划、脱贫攻坚工作方案、贫困县脱贫摘帽情况、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等信息进行了公开,发放扶贫政策《口袋书》《政策包》,组织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开展问题整改,对非贫困县“两不愁三保障”情况交叉核查进行了公开。污染防治方面,重点加强了环境保护督查信息、环境质量信息、环境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利用网站和新媒体及时公开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工作信息,公开水、空气质量等检测信息,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

三是“放管服”改革领域。印发《保定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提速实施意见》,将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时限由220多个工作日压缩至67个工作日。全市30个项目实行“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社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50个工作日以内,在中办和省报刊上转发。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和企业登记注销制度改革,简化程序,优化流程,降低成本,申请人可以通过系统自行比对、判断、申报,实现“我的名称我做主”。20199月底,编制了《保定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等四项清单,上网发布并动态调整。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019年全市组织开展随机抽查1240次,抽查市场主体39007户次,跨部门随机抽查32次,抽查市场主体323户次,抽查结果、处理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政府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开。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保定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即“信用保定网站”)已归集信用信息4000万余条,归集守信“红名单”16611条,失信“黑名单”6928条,网民浏览、查询“信用保定”累计突破147万余次。 

四是重点民生领域。利用政策宣传周、网站、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发布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考试招生信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条件、招生计划、招生时间、划片范围及咨询方式。全市各大医院通过网站、微信群、二维码等方式公开医疗服务信息,在网站开设食药安全专栏,发布科普宣传、消费警示、安全警示、问题曝光等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推介我市养老服务扶持政策。养老服务相关政策及养老机构分布情况通过市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开。

五是财政信息领域。严格按照《河北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政府预算公开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细化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通过网站专栏发布。

(五)进一步完善公开平台

一是有效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作用。充分利用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对专栏进行提升改造,增加了政府信息在线申请功能,规范了版块划分和内容形式,优化美化了浏览界面。启动网站集约化建设,计划将全市22个县市区和22个政府部门网站纳入市政府统一的网站平台,实现统一技术平台、统一资源服务、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兼顾个性需求,同步完成IPV6、安全等级防护改造等工作。印发《关于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维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

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印发了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全市“两微一端”登记备案的通知》,规范完善了我市政务新媒体发展秩序。实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督办登记制度,对督办整改不利的单位进行约谈,加强了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同时,组建了“全市政务新媒体微信工作群”,及时发布新媒体运营相关知识,提醒整改有关问题。市政府官方微博全年累计发博1.6万条,粉丝40余万;市政府官方微信累计发文量1400余条,用户数4.9万。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全部开通政务新媒体。

三是积极申办政府公报。2017年已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相关规定,向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提交申请,申办“保定市人民政府公报”,至今未获国家批复。自2017年始,参照政府公报规范体例,按时编制《保定市人民政府文件汇编》,通过市政府网站“文件汇编”专栏发布。

(四)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升级建设,形成前台统一窗口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证模式。全市政务服务事项50项实现“就近办”,396项实现“一网办”,135项实现“马上办”,357项实现“一次办”。谋划依托现有“12345”市长热线,建立全市统一呼叫中心,分类别、分阶段整合各类政务咨询投诉举报载体,最终实现“12345一个号码管服务”。

(五)推动市领导决策系统建设。作为全省3个试点之一,2017年启动系统建设,2019年正式运行。该系统涵盖32个市直部门的数据,为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与及时性,20196月份印发了《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领导决策数据支持系统管理规定》,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数据模块进行调整和完善,并确认相关职责和分工,督导相关部门对数据按时报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1

规范性文件

14

14

14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1

+52

68686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66

0

39571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78

0

1795110

行政强制

94

0

2034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4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20

6.9亿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10

27

2

5

22

1

66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16

2

2

0

21

0

34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

0

0

0

0

0

1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3

0

0

0

0

0

3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1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2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22

0

0

0

0

2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20

3

0

2

0

1

22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6

0

0

0

0

0

6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0

0

0

0

0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1

0

0

0

0

0

41

2.重复申请

10

0

0

0

0

0

1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1

0

0

2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614

27

2

5

22

1

67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2

0

0

0

0

0

1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4

2

0

7

1

0

0

0

1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三是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针对这些问题,我市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召开工作座谈会,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了各级各部门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强化工作督导、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了实处。三是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同时,加强对政策解读的审核,进一步提高了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