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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定火车站站前地区管理规定》的通知

《保定火车站站前地区管理规定》(2024年修正)政策解读

保政办发〔2020〕20号


(根据2024年10月16日保政规〔2024〕5号修正)

莲池区、竞秀区、清苑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保定火车站站前地区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