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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要求,由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保定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aoding.gov.cn/)查询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保定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

(地址:保定市东风西路1号,邮编:071051,电话:0312-3088807, 电子信箱:bdszwgk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收到良好的效果。

       (一)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先后印发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保定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保定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责任,规范了工作流程,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主动公开实效。正确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规定,修订了《保定市人民政府暨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加强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建设,聚焦公开重点,规范公开方式,提升了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转发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全面提升办理工作质量。三是加强中心工作和突发事件发布解读。转发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方案的通知》,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开展“三创四建”活动以及重大民生实事进展的宣传解读工作。

       (三)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实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督办登记、定期通报制度,加强了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通过“全市政务新媒体微信工作群”,及时发布新媒体运营相关知识,提醒整改有关问题。对全市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面摸底统计,上传至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备案,完成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注册备案。二是有效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作用。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等专栏,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三是对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改版。按照省政务公开办《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通知》要求,对我市政务公开专栏进行了改版,增设了“政策”专栏,单列了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集中展示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公开页面。科学划分版块和内容,优化美化了界面,方便群众查阅。

       (四)做好政务公开“两个清单”编制工作。一是规范有序推进。印发了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对市级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成立专班集中审核。市政务公开办会同市委编办、市行政审批局组成工作专班,对全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进行了审核把关,提出整改意见,下发行整改通知,整改完善后,编制完成《保定市市级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了集中发布,向社会公开。

       (五)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一是迅速部署。印发了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保障措施,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二是合力推进。市政务公开办会同市委编办、市行政审批局组成工作专班,对全市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进行了审核把关,提出整改意见,下发了《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审核情况进行整改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对目录清单按要求进行整改,于2020年底前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2

2

3

规范性文件

42

42

8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13358046(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6

0

0

0

9

0

6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2

0

0

0

9

0

5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6

0

0

0

9

0

6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0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的来看,2020年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力度还需加大,二是公开平台的建设管理需要加强,三是公开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2021年,市政府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各级各部门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二是进一步强化督导考核,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导检查,督促落实,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