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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20年,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规范、高效、廉政的要求,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保定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善各项公开制度,细化公开程序和内容,着力打造丰富详实的政务公开体系,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现公布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全年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信息平台公开政务信息84条,通过保定统计信息网站发布4100与篇。共向新闻媒体提供稿件近100篇;坚持新闻发布会制度,全年组织召开三次,发布全市经济运行情况,解答经济运行态势提问;四次走进“直播间”,参与保定市广播电台“纠风热线”节目直播,回应群众关切问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人口普查宣传,围绕“大国点名没你不行”主题,举办第十一届“中国统计开放日”。荣获2020年度“全省统计系统宣传先进单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2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38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们将继续执行《条例》和《要点》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和公开审查流程,拓展公开内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更新工作动态。着力提升媒体公开平台建设。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队伍的人员配置和培训工作力度,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开创新的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保定市统计局

2021年1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