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20年,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规范、高效、廉政的要求,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保定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善各项公开制度,细化公开程序和内容,着力打造丰富详实的政务公开体系,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现公布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全年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信息平台公开政务信息84条,通过保定统计信息网站发布4100与篇。共向新闻媒体提供稿件近100篇;坚持新闻发布会制度,全年组织召开三次,发布全市经济运行情况,解答经济运行态势提问;四次走进“直播间”,参与保定市广播电台“纠风热线”节目直播,回应群众关切问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人口普查宣传,围绕“大国点名没你不行”主题,举办第十一届“中国统计开放日”。荣获2020年度“全省统计系统宣传先进单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380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们将继续执行《条例》和《要点》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和公开审查流程,拓展公开内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更新工作动态。着力提升媒体公开平台建设。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队伍的人员配置和培训工作力度,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开创新的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保定市统计局
2021年1月28日